政采公告

平湖市公安局执法执勤用车采购项目

公告标题: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平湖市公安局执法执勤用车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8-24
交易地区平湖市
公告类型政府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330482261260010000040-平政采招2026-35
采购人平湖市公安局
预算金额 48.8 万元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截止时间2026-09-16

公告正文

内容来自官方公开页面

项目概况        

平湖市公安局执法执勤用车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9月16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30482261260010000040-平政采招2026-35

项目名称:平湖市公安局执法执勤用车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488000(其中标段一:238000;标段二:250000

最高限价(元):标段一:238000;标段二:25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平湖市公安局执法执勤用车采购项目-越野车    

数量:2    

预算金额(元):238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1、本项目设标段一、标段二两个标段。开标顺序依次进行,先开启标段一,后开启标段二。
2、本项目实行兼投不兼中原则,评标顺序与开标顺序保持一致,先评审标段一,再评审标段二。两个标段执行完全相同的评分标准及评审细则,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人可同时参与两个标段投标,若已被确定为标段一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可继续参与标段二的投标和评审,但不再推荐为标段二的第一中标候选人。
3、本项目的所有格式文件标段一和标段二均适用。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平湖市公安局执法执勤用车采购项目-商务车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5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1、本项目设标段一、标段二两个标段。开标顺序依次进行,先开启标段一,后开启标段二。
2、本项目实行兼投不兼中原则,评标顺序与开标顺序保持一致,先评审标段一,再评审标段二。两个标段执行完全相同的评分标准及评审细则,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人可同时参与两个标段投标,若已被确定为标段一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可继续参与标段二的投标和评审,但不再推荐为标段二的第一中标候选人。
3、本项目的所有格式文件标段一和标段二均适用。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结束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标项2: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无;标项2: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9月16日 ,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 ,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9月16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16日 09:00

开标地点(网址):平湖市政务服务中心开标室315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投诉列表。采购当事人通过在线方式提出或受理询问、质疑、投诉的,即视为认可电子送达方式与邮寄送达方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相关文书送达日期以该文书到达本采购当事人在政采云平台账户的日期为准。各采购当事人应确保其政采云平台账户信息真实有效,并保持账户处于正常可用状态。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平湖市公安局

地    址:平湖市胜利路66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徐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3-85035625

质疑联系人:李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3-850174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平湖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姜方芳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3-85631721

质疑联系人:钱镇平

质疑联系方式:0573-8563173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平湖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平湖市望湖路318号 

传    真:

联 系 人:张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3-85620831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