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采公告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强脉冲光治疗系统
公告标题: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强脉冲光治疗系统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6-09
交易地区省本级
公告类型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330000263210270000051-ZJ-2670340-12
采购人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公告正文
内容来自官方公开页面|
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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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强脉冲光治疗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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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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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000263210270000051-ZJ-267034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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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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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瑶溪街道温州大道1111号
联系人:潘苏华
电话:0577-85676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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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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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1号楼3楼
联系人:盛磊敏、李博
电话:13516722354、13819182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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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组织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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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散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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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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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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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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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项1(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6条规定接受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且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4)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5)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第四十八条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其中投标保证金金额为本项目预算金额的2%,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金额的10%。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6)本项目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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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的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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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时间:2026-06-09 22:51:32,领取地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领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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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的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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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时间:2026-07-01 0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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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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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电话:0571-87227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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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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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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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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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9 23:0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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