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采公告

2026年第二批市本级食品生产环节监督抽检项目

公告标题: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第二批市本级食品生产环节监督抽检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6-18
交易地区杭州市
公告类型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330100260920010000052-ZJCT8-SCJGJ202603
采购人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告正文

内容来自官方公开页面
采购项目:
2026年第二批市本级食品生产环节监督抽检项目
项目编号:
330100260920010000052-ZJCT8-SCJGJ202603
采购人:
名称: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杭州市凤起东路109号
联系人:魏力
电话:0571-89582627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古墩路701号紫金广场A座1205室
联系人:张昕云、林晓雯
电话:0571-88950239、85064356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
采购项目概况:
详见公告正文
供应商资格要求:
标项1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计量认证合格,该特定条件的法律法规依据:根据《浙江省检验机构管理条例》第八条规定:检验机构从事检验服务活动,应当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计量认证合格;未经计量认证合格,不得从事检验服务活动。;标项2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计量认证合格,该特定条件的法律法规依据:根据《浙江省检验机构管理条例》第八条规定:检验机构从事检验服务活动,应当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计量认证合格;未经计量认证合格,不得从事检验服务活动。;标项3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计量认证合格,该特定条件的法律法规依据:根据《浙江省检验机构管理条例》第八条规定:检验机构从事检验服务活动,应当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计量认证合格;未经计量认证合格,不得从事检验服务活动。;标项4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计量认证合格,该特定条件的法律法规依据:根据《浙江省检验机构管理条例》第八条规定:检验机构从事检验服务活动,应当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计量认证合格;未经计量认证合格,不得从事检验服务活动。;标项5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计量认证合格,该特定条件的法律法规依据:根据《浙江省检验机构管理条例》第八条规定:检验机构从事检验服务活动,应当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计量认证合格;未经计量认证合格,不得从事检验服务活动。;标项6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计量认证合格,该特定条件的法律法规依据:根据《浙江省检验机构管理条例》第八条规定:检验机构从事检验服务活动,应当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计量认证合格;未经计量认证合格,不得从事检验服务活动。;标项7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计量认证合格,该特定条件的法律法规依据:根据《浙江省检验机构管理条例》第八条规定:检验机构从事检验服务活动,应当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计量认证合格;未经计量认证合格,不得从事检验服务活动。;标项8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计量认证合格,该特定条件的法律法规依据:根据《浙江省检验机构管理条例》第八条规定:检验机构从事检验服务活动,应当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计量认证合格;未经计量认证合格,不得从事检验服务活动。;标项9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计量认证合格,该特定条件的法律法规依据:根据《浙江省检验机构管理条例》第八条规定:检验机构从事检验服务活动,应当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计量认证合格;未经计量认证合格,不得从事检验服务活动。
招标文件的领取:
领取时间:2026-06-18 10:59:38,领取地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领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
投标文件的提交:
截止时间:2026-07-10 09:30:00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杭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电话:0571-87227671,0571-87800218
信息来源:
杭州市
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2026-06-18 21:0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