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go智眸随行建设项目
公告标题:浙江恒跃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关于Aigo智眸随行建设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正文
内容来自官方公开页面项目概况
Aigo智眸随行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9月07日 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30424261260020000026-浙恒跃采[2026]051号
项目名称:Aigo智眸随行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200000
最高限价(元):1200000
采购需求: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20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本项目以海盐县交管大队实战需求为核心,借助无人机技术、街面移动智慧抓拍设备、大数据接口、移动终端等信息化手段,打通接多个业务系统数据链路,达成一键调度闭环管理。打造“空中+地面”立体化交管防控体系,提升警情响应、车辆缉查的效率和精准度,推动海盐县交管工作从“传统人力型”向“智能科技型”转型,为县域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提供科技支撑。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3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部设备安装调试、系统上线、验收合格。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6年09月07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6年09月07日 14: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6年09月07日 14: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浙江恒跃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海盐县武原街道枣园东路31-1号新佳源商业中心B幢4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投诉列表。采购当事人通过在线方式提出或受理询问、质疑、投诉的,即视为认可电子送达方式与邮寄送达方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相关文书送达日期以该文书到达本采购当事人在政采云平台账户的日期为准。各采购当事人应确保其政采云平台账户信息真实有效,并保持账户处于正常可用状态。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并应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可将以U盘等形式存储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密封快递(推荐顺丰)送海盐县武原街道枣园东路31-1号新佳源商业中心B幢4层,小冯收。
3、在线解密电子响应文件时间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起30分钟内。供应商可以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审”功能进行解密响应文件。
4、本采购项目,中标单位与采购人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适用于嘉兴市政府采购贷款政策,简称“政采贷”,具体内容可参阅政府采购贷款流程:https://jinrong.zcygov.cn/finance/loan?utm=a0017.b0048.c758920.4.44e18200bf5f11eb926cf1464ce95a5d。
5.《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6.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盐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地 址:海盐县武原街道新桥北路229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甘警官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3-86153150
质疑联系人:甘警官
质疑联系方式:0573-861531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恒跃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盐县武原街道枣园东路31-1号新佳源商业中心B幢4层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冯勤凤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3-86119668
质疑联系人:章淼
质疑联系方式:0573-8611966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海盐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海盐县武原街道新桥北路168号
传 真:
联 系 人:采监科
监督投诉电话:0573-86122512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