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采公告

浙江省十里丰监狱网络及终端安全整改项目(2026年度)

公告标题:浙江省十里丰监狱网络及终端安全整改项目(2026年度)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8-03
交易地区省本级
公告类型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330000263610110000038-SLF-B2026015
采购人浙江省十里丰监狱

公告正文

内容来自官方公开页面
采购项目:
浙江省十里丰监狱网络及终端安全整改项目(2026年度)
项目编号:
330000263610110000038-SLF-B2026015
采购人:
名称:浙江省十里丰监狱
地址:衢州市衢江区云溪乡塔山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3757029560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衢州市江山市双塔街道鹿溪二区1幢217室、219-227室
联系人:魏文燕
电话:0570-3850116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
采购项目概况:
详见公告正文
供应商资格要求:
标项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注:提供与其他供应商无利害关系的声明函,格式见采购文件。;(2)根据《关于规范政府采购投标人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 号)第6条规定接受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应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能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 注: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属于此种情形的供应商除基本资格要求应提供资料外。还应提供以下资料: (1)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提供总公司(总机构)授权; (2)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应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 (2)不属于此种情况的供应商提供企业类型的声明函,格式见采购文件。;(3)在招标人系统内任处级以上领导和在招标人本单位任科级以上中层领导干部的直系亲属和特定关系人实际控制或担任股东或有关联交易、依托关系的企业不得参加或被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招标人单位在职人员不得参加或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与本项目职责范围相关的部门工作人员的直系亲属和特定关系人不得参加或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以上相关人员也不得作为本项目实施管理的委托人,参与签订合同、项目管理、货款结算等活动。投标人如有违反将被取消投标资格,签订合同后发现的将终止合同。 注:提供廉政、诚信承诺书,格式见采购文件。;(4)在招标人处无经公示的不良行为信用记录或有不良行为信用记录已过处罚暂停期的。 注:提供廉政、诚信承诺书,格式见采购文件。;(5)非联合体投标。 注:提供非联合体的声明函,格式见采购文件。
招标文件的领取:
领取时间:2026-08-03 16:18:03,领取地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领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
投标文件的提交:
截止时间:2026-08-24 09:30:00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电话:0571-87227986(投诉专用电话)
信息来源:
浙江政府采购网
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2026-08-03 21:0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