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行政中心区域设备设施维保
公告标题:金华朋来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关于市行政中心区域设备设施维保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采购结果
公告正文
内容来自官方公开页面一、项目编号:330700263483010000014-JHPL2026-015
二、项目名称:市行政中心区域设备设施维保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 1 | 总价:898000(元) | 金华市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环城北路767号 | 91.67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市行政中心区域设备设施维保 | 市行政中心区域设备设施维保 | 详见采购文件 | 详见采购文件 | 详见采购文件 | 详见采购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商萍花,丁寅(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吴笑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标准计算。最低招标代理起点收费为2000元整,低于最低招标代理起点收费的项目按此收费。由成交供应商在中标通知书领取时直接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347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 址:双龙南街801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徐高攀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2469418
质疑联系人:丁寅
质疑联系方式:0579-824694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金华朋来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人民西路167号3楼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新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727964639
质疑联系人:金鑫岚
质疑联系方式:13157960522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金华市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金华)
地 址:金华市双龙南街801号东辅楼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 系 人:张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9-82468735
附件信息:
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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