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泗县中心渔港海漂垃圾清理项目(2026年)(重新采购)
公告标题:关于嵊泗县中心渔港海漂垃圾清理项目(2026年)(重新采购)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采购结果
公告正文
内容来自官方公开页面一、项目编号:SZGXZS2026102II
二、项目名称:嵊泗县中心渔港海漂垃圾清理项目(2026年)(重新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 1 | 投标报价:1782000(元) | 浙江清道夫海洋环保有限公司 | 浙江省舟山市嵊泗县老街巷1号1幢一单元202室 | 86.94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嵊泗县中心渔港海漂垃圾清理项目(2026年) | 嵊泗县中心渔港海漂垃圾清理项目(2026年)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叶云,虞杰,祝银,洪志翔,唐源骋(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人民币壹万捌仟元整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8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嵊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嵊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 址:嵊泗县菜园镇海滨中路187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车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80-5082079
质疑联系人:唐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1361580877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舟山市定海区昌国路232号中楼202
项目联系人(询问):任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80-2054476
质疑联系人:王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13587045176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嵊泗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嵊泗县菜园镇海滨中路136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80-5087363
附件信息:
评审报告.doc
48.5K
报价要求响应文件.pdf
268.4K
文件.docx
156.0K
中小企业声明函
255.2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