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提升工程-长乐镇中学扩建工程-家具采购项目
公告标题: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提升工程-长乐镇中学扩建工程-家具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采购结果
共 1 个包件/成交项公告正文
内容来自官方公开页面一、项目编号:330683263030330000010-政府采购2026-17
二、项目名称: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提升工程-长乐镇中学扩建工程-家具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 1 | 单价:682801(元),总价:682801(元) | 浙江索芙尼整体家居有限公司 | 嵊州市浦口街道浦东大道138号 | 89.12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 1 | 临[2026]1646号,临[2026]1644号,临[2026]1645号,临[2026]1643号 | 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提升工程-长乐镇中学扩建工程-家具采购项目 | 详见投标文件 | 详见投标文件 | 1 | 682801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邢丽贞,葛光辉,刘建伟(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叶秀春,黄祥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无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嵊州市长乐镇中心学校
地 址:嵊州市长乐镇商业街39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刘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83799687
质疑联系人:刘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5-837996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嵊州市官河南路699号国际会展中心北楼三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潘晓岚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83360392
质疑联系人:倪春红
质疑联系方式:0575-83360392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嵊州市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中心(杭州 )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快递仅限ems或顺丰)
传 真:
联 系 人:林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227671
附件信息:
报价文件.pdf
1.1M
2026-17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提升工程-长乐镇中学扩建工程-家具采购项目.docx
5.8M
中小企业声明函
350.8K
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
185.3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