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质量科学研究院静态质量法-标准表法水流量标准装置
公告标题: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省质量科学研究院静态质量法-标准表法水流量标准装置中标结果公告
采购结果
公告正文
内容来自官方公开页面一、项目编号:330000263250300000075-ZJ-2642363
二、项目名称:浙江省质量科学研究院静态质量法-标准表法水流量标准装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 1 | 总价:939900.00(元) | 宁波索图测控技术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麻厂路243号 | 94.3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 1 | 浙江省质量科学研究院静态质量法-标准表法水流量标准装置 | 浙江省质量科学研究院静态质量法-标准表法水流量标准装置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1 | 9399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林深,陈震华,董扬德,章基华,尹卓凡(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的采购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计费标准:
1、中标服务费以中标(成交)金额为计费基准,按《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的货物类收费标准的60%计取,低于2000元时按2000元计取。即:
中标金额 折扣后费率
≤100万元 0.9%
100万元-500万元 0.66%
依据上述费率,采取差额累进方式计取代理费。
2、结算方式及时间为:中标结果公告发出后180日内,中标人将中标服务费缴纳至如下账号:
(1)收 款 人: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2)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杭州武林支行
(3)账 号:1202 0212 0990 6782 015
说明:中标、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成交资格导致重新采购的,应当承担支付代理费和专家评审费等费用在内的赔偿责任。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8459.1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省质量科学研究院
地 址:杭州市钱塘区下沙路300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严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5126121
质疑联系人:杨工
质疑联系方式:0571-879630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1号楼3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郑钢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1061822
质疑联系人:赵娟
质疑联系方式:0571-81061819
3. 该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质疑环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的,可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反映。
附件信息:
报价表.pdf
159.3K
4-静态质量法-标准表法水流量标准装置招标文件发布稿.docx
674.7K
本国产品.pdf
140.9K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184.1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