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招标

浙江浦江晶源科技有限公司—浦江县水晶产业园水循环利用综合体项目

公告标题:浙江浦江晶源科技有限公司−浦江县水晶产业园水循环利用综合体项目(土建安装及室外配套相关工程)

发布日期2026-08-04
交易地区浦江县
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607-330726-99-01-567131
招标人浙江浦江晶源科技有限公司
截止时间2026-08-25

公告正文

内容来自官方公开页面
<span id="litPosition">信息公开招标公告</span>
项目名称:
浙江浦江晶源科技有限公司—浦江县水晶产业园水循环利用综合体项目
项目代码:
2607-330726-99-01-567131
标段(包)名称:
浙江浦江晶源科技有限公司−浦江县水晶产业园水循环利用综合体项目(土建安装及室外配套相关工程)
标段(包)编号:
A3307260820007420002001
行政监督机构:
浦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0579-84127295
来源平台:
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分中心(点击跳转)
接收时间:
2026-08-04 17:12:24

公告正文

浙江浦江晶源科技有限公司−浦江县水晶产业园水循环利用综合体项目
(土建安装及室外配套相关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浙江浦江晶源科技有限公司−浦江县水晶产业园水循环利用综合体项目 已经 浦江
县浦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以 项目代码2607-330726-99-01-567131 批准建设,建设
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浙江浦江晶源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浙江浦
江晶源科技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浦江县社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土建安装及室外配套相关工程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13641 万元,工程概算 12255.35 万元,其中建
安工程造价 9729.42 万元,建设规模:规划用地面积9685.63㎡,总建筑面积13249.02
㎡,污水处理总规模9000吨/天,主要包括综合车间(建筑面积8983.79㎡,建筑高19.95m,
地上2层,调节池的集水井基坑最高深8.1m)、辅助用房(建筑面积2121.38㎡,建筑高
16.80m,地下1层,地上4层)、连廊(建筑面积22.48㎡)及与小镇相关落地企业关联
的污水管沟和回用水管道共约6000米,建设地点:宏业大道以西,晶玖路以南,中部水
晶园区以南。
2.2 招标范围: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施工图纸范围内的综合车间、辅助用房、连廊、
与小镇相关落地企业关联的污水管沟和回用水管道、室外配套附属工程等。本次招标不
包括工艺设备设施(含相关泵类、闸阀、葫芦、搅拌机、流量计、风机、沉砂系统、压
滤机、空压机、储气罐、臭气系统、管线及电气电缆、自控系统、在线监测设备、实验
室设备设施等所有相关工艺设备设施)。其中,☑建筑面积 13249.02㎡。本次招标建安
工程造价6107.0708万元,其中市政工程造价2946.6522万元,建筑工程造价3160.4186
万元。
2.3 施工工期:315日历天 。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不适用浙江省财政厅等 6 部门《关于政府采
购工程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等文件)
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 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
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
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
于“合格”状态)。
☑3.2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
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均应提供);
□3.3 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 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
提供:/】;
3.4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 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超过2个;
3.4.2 拟派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委派;
3.4.3 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
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
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4.4 其他:(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
义务;(2)联合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本项目负责主体工程施工工作的单位(即市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单位);(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
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的投标;(4)联合体组成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后
不得变更。
☑3.5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
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具有企业的任命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牵
头单位和成员单位均应提供);
□3.6 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及安全总监:
3.7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 建造师执
业资格(□职称: ),☑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
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
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
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
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项目负责人更换
的,更换后该人员不得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与本次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由
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年 月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
□本项目应当配备安全总监:拟派项目安全总监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
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其他: 。
☑3.8 拟派项目负责人及项目安全总监(如需要)须提供连续3个月(2026年5月、
6月、7月或更近月份)社保机构出具的参保证明(电子证明、盖章),社会保险缴纳单位
(或代缴单位的委托单位)与人员注册单位(或注册单位分公司名称)应一致。建办市函〔
2019〕92 号文件规定的“6类情形”还需符合以下规定:退休人员应提供养老保险待遇
发放证明及投标单位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其他:
☑3.9 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
3.10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
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1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
犯罪记录;
3.12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
失信名单;
3.14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
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5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6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①项目部组成人员的其它要
求详见“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项目班子成员信息表及表后要求;②开标当日,投标
人不在被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
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内。
4.招投标方式
4.1 公开招标。
4.2 ☑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
发放 网址:http://ggzyjy.jinhua.gov.cn/ 。
5.2 招 标 文 件 下 载 网 址 : 潜 在 投 标 人 登 录
https://gcjs.ggzyjy.jinhua.gov.cn:5443/gbweb/#/login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8月24日17时00分止。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8月25日15时30分,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gcjs.ggzyjy.jinhua.gov.cn:5443/gbweb/#/login。
□ 6.2 投标文件需递交的其他内容,如纸质投标文件、样品等,递交的地点、方
式、要求等 。
6.3开标时间前30分钟,投标人应使用钉钉软件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开标直播群(群
名:(二群)浦江县工程招投标钉钉直播群,群号:33216212)。
7.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 浦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浦江县月泉东路66号
邮政编码: 322200 电 话: 0579-84127295
投诉受理部门:浦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浦江县月泉东路66号
邮政编码: 322200 电 话: 0579-89385522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浦江晶源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浦江县社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浦江县岩头镇宏业大道1688地 址: 浦江县中山北路169号4楼
号47幢2楼204室
联系人: 周向东 联 系 人: 黄茜倩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 梅苏蒙
电 话: 0579-84121178 电 话: 0579-84119778
邮 箱: 3601971191@qq.com 邮 箱: 869102217@qq.com
2026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