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萧江镇第四小学迁建工程
公告标题:平阳县萧江镇第四小学迁建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正文
内容来自官方公开页面|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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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萧江镇第四小学迁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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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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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5-330326-04-01-290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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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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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萧江镇第四小学迁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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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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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300000090002739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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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督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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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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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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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7-63786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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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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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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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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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5 16:26:05(更新时间:2026-08-10 22:5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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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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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工程名称 平阳县萧江镇第四小学迁建工程 标段名称 平阳县萧江镇第四小学迁
建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平阳县萧江镇第四小学迁建工程 已经 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局) 以 关于同意调
整平阳县萧江镇第四小学迁建工程投资估算的批复,平发改投资〔2025〕200号 批准建设,建
设资金来自 财政性资金 ,出资比例为 财政性资金比例:100.00% ,项目业主为 平阳县萧江镇
第四小学 ,招标人为 平阳县萧江镇第四小学 ,委托代理机构为 温州嘉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
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平阳县萧江镇第四小学迁建工程 的施工进行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20315.9100 万元,工程概算 13435.1900 万元,其中建
安工程造价 11793.9785 万元,建设规模: 项目总用地面积 24717 平方米(北地块 B12-1 用
地面积 4011.83 平方米、南地块 B13-1 用地面积 20705.17 平方米),新建总建筑面积
19918.01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16454.01 平方米(包括教学用房10492.33 平方米、综合楼
2658.52平方米、食堂和体育活动3303.16平方米、架空空间1560.5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3464平方米(包括人防面积892平方米、非人防面积2572平方米);绿化面积7415平方米,设
置机动车停车位104辆,其中地面停车数量17辆、地下停车数量87辆,非机动车位85辆,以及
其他附属配套设施 ,建设地点: 平阳县萧江镇凤头片B12-1、B13-1 。
2.2 招标范围: 本工程红线范围内的建筑、结构、桥梁、电气、给排水、消防、暖通、弱
电、电梯、以及其他附属配套设施等工程施工(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其中
,☑建筑面积 19918.01 ㎡。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 11793.9785 万元。
2.3 施工工期: 600 日历天。备注: / 。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 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
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具备 同时具备下列①、②项条件或由具备①、②项条件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资
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
状态)
☑3.2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
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 自 年 月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
3.4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若接受联合体投标,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个;
(2)应以 房建资质 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2
(3)联合体各方应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各方职责分工。
(4)拟派项目主要成员的委派要求:
(5) 1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
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
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2其他要求:若联合体投标,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责任分工,必须以具备房建
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企业信息录入、递交投标保证金等须由牵头人办理。
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
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
提供)
□3.5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3.6 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 建造师执业资格
(□职称: ),☑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
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
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
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
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项目负责人更换的,更换后该人员不得以项目负责人身份
参与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1年06月01日 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单个合同金额≥8000万元
或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14000平方米的建筑工程施工 业绩;
☑3.8 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可为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方企业人员 。
(三)其他:
☑3.9 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人
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不少于 2 人;
3.10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
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
单的信息为准);
3.11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3年01月01日 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2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
单;
3.14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
(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5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6 上述3.10-3.14条投标人无需提供网页截图或证明,只需在《投标承诺书》中进行
承诺即可 。
4. 招投标方式
3
4.1 公开招标。
4.2 ☑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补充、答疑及澄清文件均通过“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
平台”(https://ztb.zj.gov.cn/)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5.2 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https://ztb.zj.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2026年08月06日 ~ 2026年08月26日 。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08-26 09:00:00 ,电子招
标投标交易平台:“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 。
□6.2 (投标文件需递交的其他内容,如纸质投标文件、样品等,递交的地点、方式、要
求等)。
7. 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 平阳县住建局
地 址: 平阳县昆阳镇人民路375号平阳规划建设大楼
邮政编码: 325400
电 话: 0577-63786905
投诉受理部门: 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平阳县昆阳镇人民路375号平阳规划建设大楼
邮政编码: 325400
电 话: 0577-63786905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平阳县萧江镇第四小学
地 址: 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温州市平阳县萧江镇国道南路508号(萧江四小)
联 系 人: 雷海伟
电 话: 15158547666
邮 箱: /
招标代理机构: 温州嘉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娄桥街道广润大厦603-604室
联 系 人: 周女士
电 话: 15168723930
邮 箱: 820283984@qq.com
2026年0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