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高新区产业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勘察
项目名称:宁波高新区产业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勘察
公告正文
内容来自官方公开页面|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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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高新区产业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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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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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6-330254-04-01-110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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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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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高新区产业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勘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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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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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302310370026580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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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督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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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高新区建设和交通管理局(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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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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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4-89289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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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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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点击跳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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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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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09:5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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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宁波高新区产业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勘察招标公告 宁波高新区产业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勘察招标公告一一.招标条件招标条件宁波高新区产业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已由宁波高新区经济发展局以甬高新经〔2025〕9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及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波高新区城市配套设施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高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新建园区产业载体勘察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备案总投资约为153493万元,工程费用约50000万元,建设规模:新建园区产业载体为GX06-01-18地块内(除自来水公司外),总用地面积5.3万平方米(约79亩),总建筑面积约16.0600万平方米,包括地上建筑面积约13.16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9万平方米。建设地点:GX06-01-18地块内(除自来水公司外),东至新梅路,南至梅景路,西至剑兰路,北至光华路。2.2招标范围:宁波高新区产业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新建园区产业载体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及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等工作(具体详见勘察任务书)。2.3勘察服务期限:30日历天。2.4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勘察任务书要求的勘察深度。2.5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2.6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否,本项目的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未编制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预留份额。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宁波高新区产业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勘察宁波高新区产业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勘察(一)投标人: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拟派项目负责人:3.3拟派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三)其他:3.4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四、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四、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于不给于经济赔偿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5.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06月03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5.3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6年05月19日16时00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gbweb/login)。6.2逾期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6.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06月03日14时30分】。
七、公告发布的媒介
七、公告发布的媒介
七、公告发布的媒介
七、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高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地 址:浙江省宁波高新区广贤路997号创新孵化大楼北楼10层联系人:房工联系电话:0574-89076301电子邮件:/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云彩路487号联系人:邹芳敏(项目负责人)、徐新宇、王慧慧、周盛联系电话:0574-83033198电子邮件:/监督部门:宁波高新区建设和交通管理局(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