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经济开发区老长城工业产业园区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项目 -高层厂房及配套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
项目名称:永康永康经济开发区老长城工业产业园区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项目—高层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
公告正文
内容来自官方公开页面|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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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永康经济开发区老长城工业产业园区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项目—高层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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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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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7-330784-04-01-350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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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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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经济开发区老长城工业产业园区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项目-高层厂房及配套设施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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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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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30784090000762000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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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督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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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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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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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9-89293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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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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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康市分中心(点击跳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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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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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20: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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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永康经济开发区老长城工业产业园区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项目-高层厂房及配套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永康经济开发区老长城工业产业园区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项目-高层厂房及配套设施工程已由永康市发展和改革局文件以永发改审批〔2026〕30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浙江省永康市五金科技工业园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浙江省永康市五金科技工业园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项目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已在《永康经济开发区老长城区块低效用地改造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中招标完成,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图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位于永康经济开发区老长城工业产业园区,北邻长城大道,西邻皇城南路,南邻丽泽路,东邻光明路。
2.2 投资估算(或概算):99929.38万元;采用投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2.3 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44412.32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12511.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63187.8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29262.0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3925.77平方米。(一)地上建筑工程新建5栋高层厂房,其中M1-1#厂房,地上15层,建筑面积23025.39平方米;M1-2#厂房,地上15层,建筑面积26001.91平方米;M1-3#研发用房,地上18层,建筑面积25911.3平方米;M1-4#研发用房,地上18层,建筑面积21814.32平方米;M1-5#厂房,地上14层,建筑面积32509.12平方米。在M1-2、M1-3、M1-4#屋顶安装光伏系统,安装面积1723平方米,装机容量 334kwp。(二)地下建筑工程地下二层,建筑面积 33925.77 平方米(含二等人员掩蔽部2426.65 平方米),设机动车停车位 920 个,非机动车位 320 个。(三)室外配套工程室外园区道路、人行道铺装、景观绿化等总面积为 28277.83平方米,设机动车位 211 个(含M1-5#厂房屋顶停车位 25 个),地面装卸车位 5 个,非机动车位 1775 个。2.4招标范围:总图设计、室外道路及铺装工程、景观绿化工程、挡墙工程、海绵城市设施、建筑设计、结构设计、给排水设计、暖通设计、电气设计、变配电工程、弱电智能化设计、室外智能化工程、电梯工程设计、燃气工程设计、景观设计、消防设计、人防设计、海绵城市设计、绿色建筑设计、精装修设计、幕墙设计、泛光照明设计、数字化(智慧园区)设计、室外管线综合等涉及的所有设计及相关的深化设计。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2.5设计服务期限:接到业主通知6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图审。
2.6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否
2.7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否 □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投标人:☑3.1 具备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①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③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3.2 自 年 月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
3.3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开标当日,外省勘察设计企业必须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网址:https://jzsc.jst.zj.gov.cn/webserver/app/index.html(同四库一平台))中《进浙企业备案列表》内查询为审核通过。(二)拟派项目负责人:☑3.5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3.6 。(三)其他: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9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3年4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0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3.11 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12 其他要求:3.12.1开标当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不在被永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内;3.12.2开标当日,项目负责人无涉嫌犯罪在羁押或因犯罪被判刑在刑期内(包括缓刑及监外执行);
4. 招标方式
4.1 公开招标。
5. 定标方式□5.1采用评定分离。☑5.2不采用评定分离。
6.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6.1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6.2 招标人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6.3 获得设计成果补偿费的投标人所有设计成果使用权归招标人与投标人共同所有。
6.4 投标补偿费由招标人另行支付。
7. 招标文件的获取
7.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修改、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下载网址:https://gcjs.ggzyjy.jinhua.gov.cn:5443/gbweb/#/login,潜在投标人登录 金华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综合系统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7.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8. 投标文件的递交□8.1 采用线下招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年 月 日时 分 (北京时间,下同),递交地点为 / 。☑8.2 采用线上招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6月1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金华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综合系统。
9.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浙江政务服务网(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s://ggzy.zj.gov.cn)、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y.jinhua.gov.cn/)上发布。
10. 行政监督部门行政监督:永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受理部门:永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 址:金胜路327号 地 址:金胜路327号邮政编码:321300 邮 政 编 码:321300电 话 :0579-89293510 电 话 :0579-89293510
11. 联系方式2026年05月19日招标人:浙江省永康市五金科技工业园开发有限公司代理机构: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办公地址: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经济开发区银川西路6号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潮王路22号联系人:吕溢品 联 系 电 话 :15167991818项目负责人:颜博 联 系 电 话 :18257872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