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智能视觉产业园双创基地项目车间装修项目(施工)
项目名称:诸暨智能视觉产业园双创基地项目车间装修项目(施工)
公告正文
内容来自官方公开页面|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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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智能视觉产业园双创基地项目车间装修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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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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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4-330681-04-01-712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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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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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智能视觉产业园双创基地项目车间装修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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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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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306810750002817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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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督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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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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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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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5-87011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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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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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点击跳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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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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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5:3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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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诸暨智能视觉产业园双创基地项目车间装修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诸暨智能视觉产业园双创基地项目已由 诸暨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项目代码2404-330681-04-01-712029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业主为绍兴市樾阳产业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 浙江建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诸暨智能视觉产业园双创基地项目车间装修项目 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 万元,工程概算 /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 / 万元,建设规模:项目建设总用地面积:111814.6㎡,总建筑面积222714.86㎡。其中地上面积222497.52㎡,地下面积217.34㎡。其中地面装修面积约172519.81平方米,2#展示车间装修面积约2162.285平方米。建设地点:暨阳街道学院路与北三环交叉口西南侧。2.2招标范围:诸暨智能视觉产业园双创基地项目车间装修项目,装修范围包括2#室内精装修及地上部分防火门、部分木门;其他楼栋的固化地面、楼梯面、卫生间水井防水、防火门、部分木门、楼梯栏杆、松木桩;不包括窗帘、帷幕、家具、软装、广告字体、文化、各专业管道井等。具体详见设计施工图及预算书。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1854.4158万元。2.3施工总工期:180日历天。2.4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2.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否2.6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投标人:3.1具备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3☑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单个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装修工程业绩 (该业绩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①建设单位平行发包的项目业绩,须同时提供合同、交(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缺其中任何一项则该业绩不予认可;②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同上,且合同中须体现满足相应要求的装修专业工程金额,否则业绩不予认可;③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且其中的装修专业工程为二次招标的项目业绩,须同时提供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合同、装修专业工程分包合同、交(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缺其中任何一项则该业绩不予认可;④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且其中的装修专业工程经建设单位同意专业分包的项目业绩,须同时提供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合同、建设单位允许分包的证明材料(加盖建设单位公章)、装修专业工程分包合同、交(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缺其中任何一项则该业绩不予认可。注:a、时间以交(竣)工验收证明上的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b、交(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交(竣)工验收证书或交(竣)工验收报告或交(竣)工验收备案表。c、如以上证明材料不能体现业绩特征的,则须提供其它相关的竣(交)工验收资料或有业主及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其它相关的竣(交)工验收资料仅指竣(交)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装修工程结算审定单等。业主及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须同时包含业主及行业主管部门盖章。d、总承包单位、专业分包单位(含二次招标)以同一项目业绩参与本项目投标的,结合上述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资料,经专家评定后确定实际施工人身份。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2)项目负责人由牵头人选派,其资格应满足本章第3.2条款的要求;(3)联合体要求:①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③联合体成员应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并注明联合体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立,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④联合体双方必须共同平等签订相关合作协议,不得私下签订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条款。3.5□ /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 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二)拟派项目负责人: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建筑工程一级 建造师执业资格(□职称: / ),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单项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装修工程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①建设单位平行发包的项目业绩,须同时提供合同、交(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缺其中任何一项则该业绩不予认可;②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同上,且合同中须体现满足相应要求的装修专业工程金额,否则业绩不予认可;③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且其中的装修专业工程为二次招标的项目业绩,须同时提供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合同、装修专业工程分包合同、交(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缺其中任何一项则该业绩不予认可;④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且其中的装修专业工程经建设单位同意专业分包的项目业绩,须同时提供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合同、建设单位允许分包的证明材料(加盖建设单位公章)、装修专业工程分包合同、交(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缺其中任何一项则该业绩不予认可。注:a、时间以交(竣)工验收证明上的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b、交(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交(竣)工验收证书或交(竣)工验收报告或交(竣)工验收备案表。c、如以上证明材料不能体现业绩特征的,则须提供其它相关的竣(交)工验收资料或有业主及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其它相关的竣(交)工验收资料仅指竣(交)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装修工程结算审定单等。业主及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须同时包含业主及行业主管部门盖章。d、总承包单位、专业分包单位(含二次招标)以同一项目业绩参与本项目投标的,结合上述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资料,经专家评定后确定实际施工人身份。e、项目负责人以合同协议书为准。3.8☑拟派项目负责人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须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三)其他: /3.9☑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 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3.15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3.16□ / 。
4.招投标方式4.1公开招标。4.2□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诸暨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jy.zhuji.gov.cn/tpbidder) 。5.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 诸暨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6月15日 14 时 30 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诸暨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jy.zhuji.gov.cn/tpbidder)。
7.监管机构: 诸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0575-87718752。
8.联系方式招标人: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望江东路96号 地 址: 绍兴市平江路龙湖大厦14楼联系人: 程工 项目负责人: 周俐工作电话: 18221180058 工作电话: 17858507963邮 箱: / 邮 箱: 807802289@qq.com2026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