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县青石镇农贸市场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常山县青石镇农贸市场建设项目
公告正文
内容来自官方公开页面|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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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县青石镇农贸市场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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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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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5-330822-04-01-72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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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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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县青石镇农贸市场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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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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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308220940005495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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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督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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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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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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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0-5896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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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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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点击跳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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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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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5:3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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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常山县青石镇农贸市场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常山县青石镇农贸市场建设项目 已由常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项目代码 2605-330822-04-01-720403 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来自 自有资金+银行贷款 ,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业主为 常山县市场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常山县市场开发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 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行政监督部门为 常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常山县青石镇农贸市场建设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4253万元,建安工程费2731.2299万元,设计费33.9284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总规划用地面积约11.99亩,总建筑面积约5528.0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532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07.07平方米。主要包括批发市场、公交车站配套用房、机动车停车位、非机动车停车位。建设地点:常山县青石镇溪口村;2.2本次招标范围:以工程总承包方式对常山县青石镇农贸市场建设项目进行招标,招标范围为建设范围内的所有专业的施工图设计、各类专项设计、建安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施工图预算、竣工图编制、组织验收直至使用单位接收等相关资料的办理、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及保修服务等其他建设方面的内容。其中:①设计:根据招标人要求,完成本项目建设范围和内容内的所有施工图设计、各类专项设计、施工配合等服务内容,以及各阶段、各部门审批提出的设计文件的修改和施工过程中招标人提出的变更设计等内容。其中各阶段的设计文件包括且不限于工程设计、相关图纸深化设计(本项目内如涉及二次深化设计的内容,均由中标单位负责完成,确保项目达到竣工验收和交付使用的要求,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和所需的专家论证费。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进行限额设计,同时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报审报批工作。②采购:包含本项目工程设计内容的建筑材料设备及消防、暖通、电梯、空调、 灯具、家具、室内外装饰品摆件等设施物品的采购,部分使用设施,内容涵盖采购、运输、 保管、安装及调试、移交以及使用培训服务、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③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包含的所有内容及各类专项工程、附属工程的施工等。④总承包管理和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设计、采购、施工管理的准备,地方标准、规范、部门要求的收集和运用,永久道路、供水供电、雨污排水、燃气、通信等与各有关单位、部门的协调与方案的制定与实施,工程开工等各类(包括以业主名义进行的)施工报批报建、设计论证、施工方案论证、施工图审查等工作的组织与实施,规划部门的定位放线、各阶段的验收配合,施工过程中行业和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常规检查、非常规检查的准备和检查后的整改工作等,施工进度的协调与配合、采购进度的协调与配合、资金计划的编制与协调、成本计划的编制与协调、图纸问题的协调与处理、设计变更的协调与处理施工质量与安全问题的协调与处理,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等验收阶段的验收准备、验收整改工作,各类检测、监测的协调配合工作,竣工验收前各类检测、监测的组织与协调,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与协调,竣工资料移交、竣工备案、竣工结算的协调与配合,确保项目实施阶段设计管理、采购管理、施工管理、试运行管理、风险管理、进度管理、质量管理、费用管理、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管理、沟通与信息管理、合同管理、项目收尾管理工作等按合同约定内容确保完成。本次招标控制价2765.1583万元(建安工程费2731.2299万元,设计费33.9284万元)2.3计划工期:300日历天【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通过竣工验收之日止的时间,含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时间;设计工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完成图纸审查】。2.4其他:招标人根据项目需要自行增加。
2.5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6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7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2.7.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2.7.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具备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承担本项目能力的,同时具有以下资质的独立法人或联合体:(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3.2.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个;3.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3.2.4其他:(1)投标人如组成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包括牵头人在内不得超过2家,其中包括一家施工单位和一家设计单位,鼓励以施工单位为牵头人。(2)联合体施工单位成员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5)联合体协议书须为联合体成员签字或盖章,授权委托书和其余相关内容仅联合体牵头单位签字或盖章即可。☑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3.4自 年 月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均可作为资格条件业绩)业绩;☑3.5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专业名称)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投标人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可以由项目负责人兼任,☑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负责人的须提供);3.8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3.9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3.10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项目负责人更换的,更换后该人员不得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与本次投标;☑3.11招标人对项目班子人员的数量及资格要求。组别 序号 岗位提供证书人数(人)具有的资格要求总承包管理组人员 1 ★项目负责人 1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设计组人员2 ★项目设计负责人 1 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3 建筑专业设计人员 1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4 结构专业设计人员 1 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5 电气专业设计人员 1 注册电气工程师或工程师及以上职称6 给排水专业设计人员 1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7 装饰装修专业设计人员 1 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工程师及以上职称8 暖通专业设计人员 1 暖通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9 驻地设计人员 1 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施工组人员10 ★项目施工负责人 1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11 项目技术负责人 1 具有工程类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12 施工员 1 具备施工员上岗证13 质量员 1 具备质量员上岗证14 安全员 1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15 资料员 1 具备资料员上岗证16 材料员 1 具备材料员上岗证造价人员 17 造价人员 1 具备二级及以上国家注册造价师资格证书
1、上述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可兼任外,其余人员均不得互相兼任,所有人员须为投标人在职职工。
2、上述人员需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时提供相应证书,但至投标截止日已年满65周岁的不得参加投标。
3、以上标注★号位置的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身份证扫描件及投标截止日前近6个月以来任意一个月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证明(社保说明投标人分公司缴纳的社保予以认可)。凡挂靠投标人的、临时拼凑的和未经招标人同意擅自更换投标文件中拟派的项目组成员,一经发现并经查实后,合同将被中止。
4、职称证明所提供的证明材料①或②即可:①纸质版职称证书或获得职称的文件;②电子职称证书。
5、投标人中标后,上述人员原则上不得更换,确需更换的应按同等资格要求,经招标人同意并落实变更手续。
6.如本项目在施工活动涉及建筑起重机械的,应当在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基础上,至少增加1名机械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该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机械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1)。该岗位人员在开评标环节不做审查要求,由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按要求填报,经招标人审核确认后作为派驻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三)其他:☑3.1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1(人数应符合相关规定要求)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3.1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16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3.17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3.18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3.19其他:(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或本项目的同一标段投标;(2)投标截止时间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已中标工程或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工程的项目负责人;(3)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书需提供带二维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证书,注册证书需在有效期内,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已年满65周岁的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当地招投标交易平台);4.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衢州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qz.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4.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4.4潜在投标人登录衢州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qz.gov.cn/)办理投标人信息入库(衢州市级交易平台市场主体信息库,下同)备案事宜。4.4.1未办理企业信息入库的投标人,根据显示界面提示免费注册,填写、上传相关主体信息,带“*”号的必填,填好后“提交”。投标企业同时可申领招投标企业CA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操作可参考衢州市企业入库操作手册(投标人)。4.5潜在投标人可在衢州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qz.gov.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含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等)。确定参加投标的企业可凭本单位CA数字证书登陆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按照操作手册在对应模块下载领取。4.6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通过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提交异议截止日为2026年 6 月 12 日 09时 00 分。招标人将在衢州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书面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 6 月 22 日 09 时 00 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ggzy.qz.gov.cn/),其他:/ 。☑5.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qz.gov.cn/)。5.3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ggzy.qz.gov.cn/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6.招投标方式6.1公开招标。6.2☑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7.特别提醒7.1投标人需在投标日期截止前进入主体库更新主体信息,经营资质、职业人员、企业业绩、企业获奖、各类证书、奖惩记录等将作为推荐或定标环节的重要依据。(投标人登录衢州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端,点击右上角头像中的单位信息后对单位信息进行更新)
7.2 投标人未对主体信息更新的,造成的未被推荐为正式投标人或未被确定为中标人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相应权利,不作为废标处理,不影响最终投标和开标、评标结果,且事后投标人对开标不得提出异议。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对招标文件和评标结果提出异议的途径招标人:常山县市场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70-5019617
10.行政监督部门行政监督:常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 址:常山县南溪路1号_邮政编码:324200电 话:0570-5896036投诉受理部门:常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 址:常山县南溪路1号_邮政编码:324200电 话:0570-5896036
11.联系方式招标人:常山县市场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常山县紫港街道文坊路1号 地 址:常山县天马街道石城路4号4楼联系人: 王工 联 系 人: 陈媛玲电 话: 0570-5019617 电 话: 13867013334邮 箱: / 邮 箱: /2026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