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招标

宁海县梅林九顷区块改造工程A2地块工程总承包(EPC)

公告标题:宁海县梅林九顷区块改造工程A2地块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5-27
交易地区宁海县
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601-330226-04-01-263627
招标人宁海县顺达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金额 50,102.43 万元
截止时间2026-07-16

公告正文

内容来自官方公开页面
信息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宁海县梅林九顷区块改造工程A2地块工程总承包(EPC)
项目代码:
2601-330226-04-01-263627
标段(包)名称:
宁海县梅林九顷区块改造工程A2地块工程总承包(EPC)
标段(包)编号:
A3302260300026672001001
行政监督机构:
宁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0574-65578268
来源平台:
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点击跳转)
接收时间:
2026-05-27 16:41:04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宁海县梅林九顷区块改造工程A2地块工程总承包(EPC)已由宁海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601-330226-04-01-263627,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业主为宁海县顺达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海县顺达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宁波禾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工程建筑占地面积101076㎡,设计总建筑面积为138608㎡,地上建筑面积112304㎡。本地块内容包括A2-1地块和A2-2地块。其中A2-1地块位于北侧,用地面积:67207平方米,建筑面积87468平方米。拟建地下车库、三栋高层住宅、29幢排屋、社区配套用房以及沿街商业。A2-2地块位于南侧,用地面积:3386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51140平方米。拟建地下车库、一栋高层住宅、13幢排屋、一栋邻里中心、一栋沿街商业以及相关配套设施。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安装、道路、排水、给水、路灯、景观绿化及附属配套工程等。建设地点位于宁海县梅林街道,东至益工路、南至拓洋路,西至兴海北路,北至九顷雅苑住宅小区。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全部内容的工程设计、工程施工、材料设备采购与安装、竣工验收、移交、备案、协助办理各类产权证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内容,以及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具体包括: (1)工程设计范围:建设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及照明、暖通等所有施工图设计、后续服务(含图纸审查配合服务、施工过程中的设计修改及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和各类专项设计(基坑围护、幕墙深化、精装修(架空层精装修、公共区域精装修)、门窗深化、智能化、消防、人防(包括人防平战转换方案)、泛光照明、抗震支架、交通标识、光伏、海绵城市、室外附属工程、景观绿化、红线范围内的市政及室外配套综合管线等涉及本项目所有的专项设计(深化设计))以及限额设计总协调等。 (2) 工程施工范围:包含工程设计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同时做好工程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安全控制,投资(成本)控制。 (3) 材料(设备)采购范围:涉及本项目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若设备或材料达到国家相关规定的,需要公开采购的。由总承包商出面招标采购,但需经业主同意。 (4)工程竣工验收,专项验收(含环保、规划、消防、防雷、卫生、交警、人防、绿化、通水、通电、通气、通邮等职能部门的所有专项验收),工程移交,结算审计送审,竣工图制作,竣工资料城建归档,工程备案,协助办理各类产权证,质保期的保修服务等及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 (5) 总承包管理服务:发包人另行招标项目、电力、燃气、供水、有线电视及电信工程、5G通信等单位实施的项目安装施工的总包管理及设计、施工安装、调试等协调、配合,以及相关资料的收集归档(移交)。 2.3 本次招标控制价为501024285元[其中设计费 6508000元,建安工程费494515818元] 2.4 施工总工期:(1)施工图设计周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施工图提交审查,不包括审批时间及各类评审时间): 60 日历天;(2)施工工期(从施工开工日期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985 日历天。2.5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否 2.6质量要求: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发包人要求的设计深度;施工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2.7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投标人: 3.1同时具备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且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上述①和②资质的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设计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应承担建安工程部分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及以上。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含联合体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 3.3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4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和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合同工作的实施,对整体项目进度、设计、质量、安全进行协调控制。 施工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拟派): 具备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拟派施工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设计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拟派):具备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和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注: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为拟派单位的在职职工,以上人员均不得相互兼任)。 (三)其他: 3.5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4人,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6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

4.2 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具体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主体登记”栏目进行操作。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07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6年07月01日09时00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07月16日09时0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gbweb/login)。 5.3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7、联系方式招标人:宁海县顺达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梅林街道梅泉路27号联系人:章工联系电话:0574-59979366招标代理:宁波禾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桃源街道明湖银座2幢1号2402联系人:章工联系电话:0574-65553599监管部门:宁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