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经济开发区老长城工业产业园区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项目—服务用房及厂区室外配套设施
公告标题:永康经济开发区老长城工业产业园区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项目——服务用房及厂区室外配套设施工程——服务用房
公告正文
内容来自官方公开页面|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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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经济开发区老长城工业产业园区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项目—服务用房及厂区室外配套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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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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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7-330784-04-01-919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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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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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经济开发区老长城工业产业园区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项目——服务用房及厂区室外配套设施工程——服务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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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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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30784090000761700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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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督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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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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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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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989293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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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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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康市分中心(点击跳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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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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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8 17:3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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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永康经济开发区老长城工业产业园区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项目——服务用房及厂区室外配套设施工程项目 由永康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永发改审批〔2026〕23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业主为浙江省永康市五金科技工业园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浙江省永康市五金科技工业园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用房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89326.91万元,服务用房工程概算12629.8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12246.20万元,建设规模:新建5栋服务用房,建筑总占地面积6919.8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9411.57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48577.9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833.64平方米。其中:1.A4-4#服务用房占地面积994.2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344.65 平方米,其中地上6层总建筑面积6141.13平方米,地下1层建筑面积203.52平方米,安装光伏板面积221平方米;2.E3-2#服务用房占地面积1487.32平方米,地上7层总建筑面 积9901.13平方米,安装光伏板面积359平方米;3.F6-2#服务用房占地面积1271.7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066.88平方米,其中地上8层总建筑面积9841.48平方米,地下1层建筑面积225.4平方米,安装光伏板面积616平方米;
4.G3-2#服务用房占地面积2396.1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7286.41平方米,其中地上7层总建筑面积17080.01平方米,地下1层建筑面积206.4平方米,安装光伏板面积357平方米;5.X7-2#服务用房占地面积770.3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812.5平方米,其中地上7层总建筑面积5614.18平方米,地下1层建筑面积198.32平方米,安装光伏板面积200平方米。建设地点:永康经济开发区老长城工业区地块。
2.2 招标范围: 包括施工图范围内的《永康经济开发区老长城工业产业园区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项目——服务用房及厂区室外配套设施工程——服务用房》等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其中,☑建筑面积49411.57㎡。本次招标控制价 91902737 元。
2.3 施工工期:664日历天 。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2.6.1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2.6.2 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投标人:☑3.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3.2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3 自 年 1 月 1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项目合同、项目竣工验收资料,否则不予认可。签约合同价以合同载明的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上的竣工时间为准】;
3.4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3.6 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二)拟派项目负责人及安全总监:
3.7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 建造师执业资格(□职称: ),☑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项目负责人更换的,更换后该人员不得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与本次投标。□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年 月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项目合同、项目竣工验收资料,否则不予认可。签约合同价以合同载明的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上的竣工时间为准,项目负责人以竣工验收资料上载明的为准,竣工验收资料上未载明的以合同载明为准】。□本项目应当配备安全总监:拟派项目安全总监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建筑施工安全类),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其他: 。3.8 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安全总监须出具在本单位3个月(2026年2月、3月和4月)的社保参保凭证,且符合以下规定:(1)社保凭证以社保机构(盖章、电子证明)出具社会保险参保证明为准;(2)每月缴费单位(或代缴单位的委托单位)和投标人名称(或投标人分公司名称)须一致。(如为退休人员的,则需提供退休凭证及返聘合同)。(三)其他:☑3.9 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
3.10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1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3年 1 月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2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14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5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3.16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不在被永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内。
4.招投标方式
4.1 公开招标。
4.2 ☑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网址:http://ggzyjy.jinhua.gov.cn/ 。
5.2 招 标 文 件 下 载 网 址 : 潜 在 投 标 人 登 录https://gcjs.ggzyjy.jinhua.gov.cn:5443/gbweb/#/login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年06月24日14时30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s://gcjs.ggzyjy.jinhua.gov.cn:5443/gbweb/#/login 。□ 6.2 (投标文件需递交的其他内容,如纸质投标文件、样品等,递交的地点、方式、要求等) 。6.3开标时间前,投标人应使用钉钉软件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开标直播群。
7.行政监督部门行政监督:永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 址:金胜路327号邮政编码:321300电 话:0579-89293510投诉受理部门:永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 址:金胜路327号邮政编码:321300电 话:0579-89293510
8.联系方式招标人:浙江省永康市五金科技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工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研究院有限公司地 址: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经济开发区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潮王路22号银川西路6号联系人:吕溢品 联系人(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颜 博电话:15167991818 电话:15058588747邮箱:1072313824@qq.com 邮箱:616433816@qq.com2026年0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