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招标

集采配套服务智能仓储二期项目

公告标题:集采配套服务智能仓储二期项目

发布日期2026-06-03
交易地区海宁市
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604-330481-04-02-624236
招标人海宁市潮升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项目金额 720 万元

公告正文

内容来自官方公开页面
信息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集采配套服务智能仓储二期项目
项目代码:
2604-330481-04-02-624236
标段(包)名称:
集采配套服务智能仓储二期项目;
标段(包)编号:
A3304810620101098001001
行政监督机构:
海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0573-87287073
来源平台:
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点击跳转)
接收时间:
2026-06-03 10:35:18

公告正文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集采配套服务智能仓储二期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集采配套服务智能仓储二期项目已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以2604‑330481‑04‑02‑624236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海宁市潮升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海宁市潮升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嘉兴市华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集采配套服务智能仓储二期项目(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790.34 万元,工程概算 720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 720 万元,建设规模:新建1#仓库面积约 3466 平方米,同时完善场内道路、绿化、停车位、标识标牌等配套工程,建设地点:海宁市海洲街道忠义路15 号。

2.2 招标范围:新建1#仓库面积约3466 平方米,同时完善场内道路、绿化、停车位、标识标牌等配套工程(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招标标准预算价688.3139 万元。

2.3 施工总工期:180 日历天。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2.6.1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2.6.2 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投标人:☑3.1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3.2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3 自 2022‑01‑01 以来□承接过☑完成过已竣工的 500 万元及以上房建工程 1 个及以上(2022 年 1 月1 日指的开工日期,如证明的业绩资料里不能反应的,由原发包方针对开工日期进行证明),需提供中标通知书(经备案)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许可证或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三选一即可)、竣工验收相关资料(必须提供)及开票时间为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之间且票面累计金额不少于 200 万元的发票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必须提供),提供的资料应能反映工程规模及造价,如上述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需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竣工验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等。如所提供的资料未能反映招标文件要求的,可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处理方法处理业绩(以上资料提供原件扫描件,注明“经备案”的证明材料必须经备案,如所在地的公共资源中心不在中标通知书上盖备案章的,可以提供当地交易中心‑中标公告的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业绩;

3.4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5 投标人须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2026 年 6月 15 日发布的对应资质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3.6 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职称:),☑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拟派项目负责人自以来□承接过☑完成过已竣工的 500 万元及以上房建工程 1 个及以上,需提供中标通知书(经备案)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许可证或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三选一即可)、竣工验收相关资料(必须提供),提供的资料应能反映工程规模、造价和项目经理,如上述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需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竣工验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等。如所提供的资料未能反映招标文件要求的,可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处理方法处理业绩(以上资料提供原件扫描件,注明“经备案”的证明材料必须经备案,如所在地的公共资源中心不在中标通知书上盖备案章的,可以提供当地交易中心‑中标公告的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业绩;□3.8/。(三)其他:☑3.9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1)个;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01‑01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3.15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3.16上述3.10‑3.14条内容无需提供网页截图或证明,只需在“投标承诺书”中进行承诺即可。

4.招投标方式

4.1 公开招标。4.2☑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交易平台(海宁)。

5.2 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https://xeys.zjhnztb.com/TPBidder/memberLogi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6 年6 月3 日至2026 年 6 月 23 日 14:30)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06‑23 14:30,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交易平台(海宁)。

7.联系方式招标人: 海宁市潮升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嘉兴市华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 海宁市海昌路南路 357 号 14楼(海宁市金融中心C 区)地址: 海宁市钱江西路 178 号钱江大厦502 室

8.监督部门监督部门:海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0573-872870732026-06-03联系人: 朱女士 联系人: 郑先生电话: 0573‑87020911 电话: 0573‑80701567邮箱: / 邮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