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招标

永康市委党校迁建工程

公告标题:永康市委党校迁建工程—变配电工程工程总承包

发布日期2026-08-10
交易地区永康市
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205-330784-04-01-219661
招标人永康市社发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金额 1,359.96 万元
截止时间2026-09-10

公告正文

内容来自官方公开页面
<span id="litPosition">信息公开招标公告</span>
项目名称:
永康市委党校迁建工程
项目代码:
2205-330784-04-01-219661
标段(包)名称:
永康市委党校迁建工程—变配电工程工程总承包
标段(包)编号:
A3307840900007154004001
行政监督机构:
永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0579-89293510
来源平台:
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康市分中心(点击跳转)
接收时间:
2026-08-10 15:41:31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永康市委党校迁建工程已由 永康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项目代码 永发改审
批〔2023〕239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市财政,出资比例为100%,项目
业主为 中国共产党永康市委党校 ,招标人(委托建设管理单位)为 永康市社发
建设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 浙江致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行政监督部门
为 永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变配电工
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工程概算 1361 万元,招标控制价 13599587 元,其中建
安工程造价 13509156 元。
建设规模:新装7000kVA配电工程:
1.本工程共设置两座变配电房,分别为1号变配电房、2号变配电房,均由两路10
kV电源统一供电。变压器总配置:2×1000kVA+ 4×1250kVA,高低压系统按N-1原则、
备投可靠、分段运行设计。
2.拆除架空线路500米,新装环网箱2座,立15米水泥杆7根,架设架空线路330米,
新装隔离开关2组,定位隔离系统4组,卡盘10块,拉线2组,敷设高压电缆1200米,敷
设顶管750米,保护管1500米,并设电缆井6口。
建设地点:永康市东城街道河南一村,规划胡则路以北,林江塘水库以东。
2.2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的初步设计的优化、所有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
施工图设计(含图审)、工程施工、验收、移交并确保通电正常使用、保修服务等工
作,施工图设计中应考虑而实际未考虑的但直接影响使用功能工程(具体规模以经电
力、规划、建设等主管部门批准设计图纸为准)。
2.3 计划工期: 180 日历天。
2.4其他: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标准和电力设计规范要求;施
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验收合格标准。
2.5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6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按照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存在可能影响
政府采购目标的实现)
2.7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7.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7.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
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3.1.1设计资质、3.1.2施工资质:
3.1.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设计资质之一: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3.1.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施工资质:
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建筑机
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
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并取得有效的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
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
求:
3.2.1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
3.2.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个;
3.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
,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
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
资质认定。
3.2.4☑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为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
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
员均应提供);
3.4□自 年 月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
者工程总承包业绩均可作为资格条件业绩) 业绩;
3.5☑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
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
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 ,
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
格;□ (专业名称)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与施工负责人
可兼任,施工负责人与设计负责人不可兼任;☑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
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负责人的须提供);
3.8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注册电气工程师 执业资格。联合体
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9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 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
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
成员委派);
3.10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有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
〔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
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如在省级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监管系统备案
的项目,项目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管系统转为竣工状态)或合同解除日期(如在
省级建
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管系统备案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工程师永久解锁项目关联)〕担任工
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的施工负责人)的,不
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1开标当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不在被永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金华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投标人注
册所在地的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内。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
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近三个月(2026年4月、5月、6月或更近月份)的社会
参保凭证及相关证明材料【社保凭证以社保机构(盖章、电子证明)出具社会保险参保
证明为准,参保单位(或代缴单位的委托单位)和投标人名称(或投标人非独立法人
分公司或非独立法人子公司名称)须一致】。如为退休人员的,则需提供退休相关证
明、反聘合同和近一个月投标人单位工资发放记录。
(三)其他:
□3.12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
信黑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
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3年03月01日起
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3.1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3年03月01日起
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为准);
3.16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
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7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
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8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9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
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的规定,自2022年7月1日起,一级注册建筑师统一
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筑师,则
须提供符合注建(2021)2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请各投
标人及时更新主体库信息,若因信息更新不及时而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其风险由投标
人自行承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
式发放;
4.2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金华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全
流程电子交易综合系统(网址https://gcjs.ggzyjy.jinhua.gov.cn:5443/gbweb/#/
login)自行下载;
4.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9月10日14时30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9月10日14时30分,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金华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综合系统(网址h
ttps://gcjs.ggzyjy.jinhua.gov.cn:5443/gbweb/#/login)。
5.2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康市分中心 电话:0579-89295192
扫黑除恶举报电话:0579-89295185
6.招投标方式:
6.1公开招标。
6.2☑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7.行政监督部门:永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579-89293510 邮箱:
ykjsj001@126.com
8.公证机构:本项目由浙江省永康市公证处全过程公证 电话:0579-87111987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永康市社发建设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浙江致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永康市金都大厦35楼 办公地址:永康市华丰西路123号
联 系 人:沈工 联系电话:
0579-89291260
联系人:马自成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马自成
联系电话:
13858918362
2026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