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招标

新能源汽车全产业链生产基地

公告标题:新能源汽车全产业链生产基地项目工程总承包

发布日期2026-06-05
交易地区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
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605-330751-04-01-988435
招标人金华程远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金额 314,987.52 万元
截止时间2026-07-06

公告正文

内容来自官方公开页面
信息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新能源汽车全产业链生产基地
项目代码:
2605-330751-04-01-988435
标段(包)名称:
新能源汽车全产业链生产基地项目工程总承包
标段(包)编号:
A3307310850007323002001
行政监督机构: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更新部
电话:
0579-82376493
来源平台:
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区分中心(点击跳转)
接收时间:
2026-06-05 21:00:17

公告正文

新能源汽车全产业链生产基地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新能源汽车全产业链生产基地已由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部以 2605-330751-04-01-988435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业主为 金华程远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金华程远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 浙江致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新能源汽车全产业链生产基地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项目概算总投资约 314987.52 万元,其中建安费约 240350 万元(以模拟清单审定价格为准),总用地面积约 931 亩,总建筑面积约 55 万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联合厂房 01、联合厂房 02、厂房 01、厂房 02、站房 01、站房 02、站房 03、站房 04、配套仓库 01、配套仓库 02、配套仓库 03、食堂、车棚等,其中最大单体建筑面积 189331 平方米,本项目采用钢结构形式,建筑最大跨度 33 米,钢结构面积 515583 平方米。建设地点:石溪街以东,涌雪南街以西,新荣路以北,新吉路以南 。

2.2 本次招标范围:依据招标人提供的初步设计基础上,完成招标范围内工程相应的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调试、配合使用单位设备安装和调试、工程施工与管理、竣工图编制、以及与之有关的竣工验收、移交、备案及所有建设资料整理归档,并按规定报送相应档案馆存档,协助办理各类产权证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配合结算审计等。主要包括(不限于以下内容):

2.2.1 设计范围:根据项目要求在初步设计图纸基础上,完成招标范围内的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各阶段报批后修改设计,实施过程中招标人提出的变更设计,竣工图编制等所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设计工作,其中各阶段的设计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总平面图,建筑设计、结构设计、给排水设计、暖通设计、亮化设计、电气设计、弱电设计、室外附属设计、自来水接入工程、5G 室内分布、三网合一、基坑支护等建设内容的设计等。具体服务内容、服务范围须满足招标人实际需要。本次招标涉及供电(表前)、供水(表前)、 燃气、三网合一、5G 室内分布等施工图设计的内容均在本次招标范围内,以上设计工作允许分包(分包单位须具有相应资质,并报业主备案),相关设计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不另行计费。

2.2.2 工程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根据项目要求,购置或者自制达到固定资产标准,且构成永久工程的机电设备、仪器设备、运载工具及其他类似设备和装置。

2.2.3 施工范围:完成建设项目的建筑及安装工程施工、验收交付等,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范围内地基基础处理、结构、建筑、安装(给排水、暖通、电气、建筑智能化等)、装修、消防、景观绿化、综合管路(含电信、华数、联通及移动)及可能需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分包的专业工程(所需施工费用由总承包单位承担)如供电(表前)、供水(表前)、 燃气、三网合一、5G 室内分布等建设内容的施工。还包括与周边市政的衔接工程、场地准备、七通一平等临时设施工程(如包含施工前场地平整、障碍物清理、场地土方填筑、路、讯、气,通至施工现场临时道路,招标人的现场办公等临时建筑的搭拆等)。

2.2.4 工程总承包管理服务(含工程总承包管理服务和工程总承包专项服务):(1)工程总承包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风险、进度、质量、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沟通与信息、合同、项目收尾等的所有管理工作,项目各阶段服务(如施工图审查、专项审查评审及论证、施工许可证办理、开工前各项手续办理等、施工过程中的内外协调和配合、竣工备案、整体移交、工程阶段性及竣工结算、档案管理、配合项目投用前准备、缺陷责任期内的服务、结算编制并配合完成结算审核工作等)和其他协调配合的总承包管理工作及本次招标要求的其他总承包管理服务工作内容。专项验收涉及的相关资料及准备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在建安工程费报价中,不再另行支付。(2)工程总承包专项服务:含工程保险、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等服务工作。

2.3 计划工期:总工期 510 日历天(2026 年 12 月 30 日前完成项目的墙顶地施工,2027 年 6 月 30 日前确保项目具备使用功能及水电气正常使用条件),其中设计工期 30 日历天,施工工期 480 日历天。施工开工日期以开工报告为准,结束日期以竣工验收完成之日为止;设计开始时间为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结束日期以提交图审之日为止。

2.4 其他: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设计质量评定标准的合格要求,满足招标人要求并通过第三方图审及各职能部门(含项目主管部门)的审查。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否

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2.6.1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2.6.2 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 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投标人: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 3.1.1、3.1.2 要求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的能力。

3.1.1 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具备以下二个条件中任意一个条件,联合体投标的,指所有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①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②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1.2 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所有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 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3.2.2 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4 个;

3.2.3 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3.2.4 其他:(1)本项目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4 个,联合牵头人必须为设计单位。(2)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成员承包范围、职责分工,所有联合体成员共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若牵头人无法按照约定及招标人要求履行义务,所有联合体成员承诺均有义务直接接受招标人指令、服从招标人安排。(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4)联合体投标的,满足 3.1 规定的全部资质要求;(5)联合体组成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变更。☑3.3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3.4 自 年 月 日以来完成过 (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均可作为资格条件业绩) 业绩;☑3.5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3.6 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

3.7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可兼任设计负责人,但不可兼任施工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3.8 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3.9 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0 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3.11 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提供连续 3 个月(2026 年 2月、2026 年 3 月、2026 年 4 月或更近)社保凭证【退休人员无需提供,但应提供退休证明及投标单位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且符合以下规定:社保凭证以社保机构(盖章、电子证明)出具养老保险缴纳清单为准;②每月缴费单位(或代缴单位的委托单位)和投标人名称(或投标人分公司名称)须一致,但入职投标单位未满 3 个月的人员除外【新入职人员需提供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注册执业资格转注证明,入职投标单位前的缴纳单位可为其他单位,但 3 个月社保不得间断】;③若投标人为高校设计院,设计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如为主管高校事业单位编制的,相应人员须提供主管高校出具的社保缴纳凭证,并同时提供由主管高校人事处盖章的人事文件或劳动合同证明。(三)其他:☑3.12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 15 个(其中机械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 个),本项目应当配备安全总监,拟派项目安全总监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建筑施工安全类),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根据浙建质安函[2026]96 号:若暂时无法配备适合本项目的项目安全总监,可派员通过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考试管理系统参加项目安全总监安全生产考试,凭考试合格证明聘用该人员在项目上担任项目临时安全总监,也可由注册在本单位、持有效 B 证(项目经理)的人员担任项目临时安全总监(项目的临时安全总监与项目经理不得为同一人)。待临时安全总监取得建筑施工类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后,再向省建设厅申请核发项目安全总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转任为项目正式安全总监。

3.13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4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5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6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7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8 浙江省外企业投标时需出具《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或“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对外发布的通过审核形成的备案信息网页截图(仅指浙江省省外企业)。☑3.19 上述 3.13-3.17 条内容无需提供网页截图或证明,只需在“投标承诺书”中进行承诺即可。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4.2 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金华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综合系统(网址 https://gcjs.ggzyjy.jinhua.gov.cn:5443/gbweb/#/logi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6 年 07 月 06 日 09 时 30 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07 月 06 日 09 时 30 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金华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综合系统(网址 ttps://gcjs.ggzyjy.jinhua.gov.cn:5443/gbweb/#/login),其他:

5.2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07 月 06 日 9 时 30 分,电子投标文件通过金华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综合系统(网址 https://gcjs.ggzyjy.jinhua.gov.cn:5443/gbweb/#/login)提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逾期上传作无效标处理。

5.4 本项目招、投标工具使用 V2.8.4 版本,工具下载地址:http://ggzyjy.jinhua.gov.cn/col/col1229633991/art/2026/art_2ba370f6a2c04173b0d5e77e47458363.html。

5.5 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为:https://gcjs.ggzyjy.jinhua.gov.cn:5443/open/login ,请各投标单位使用 CA 锁登录,完成远程开标(为确保使用效果建议提早确认是否可以登录)。

5.6 开标时间前 30 分钟,投标人应使用钉钉软件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开标直播群,开标全过程将在钉钉群中进行直播。

6.招投标方式

6.1 公开招标。

6.2 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 本次招标公告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jy.jinhua.gov.cn/)网上发布。

8.行业监管部门: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更新部 电话:0579-82376493

9.联系方式招标人:金华程远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浙江致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金华市李渔路 1313 号 1#A 座 3 楼 地址:金华市婺城区迎宾大道 128 号 3 楼联 系 人:徐女士 联 系 人:施彦旭联系电话:0579-83216384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曹建文电话:0579-82411457、18868568066注意事项 :

1.本项目采用金华市县一体电子招投标新系统,使用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2.8.4 版本号),投标人可通过金华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综合系统限额以上工程交易项目招投标工具一览表(http://ggzyjy.jinhua.gov.cn/col/col1229633991/art/2026/art_2ba370f6a2c04173b0d5e77e47458363.html)在附件区下载工具。

2.招标代理公司使用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2.8.4 版本号)编制完成后缀名为“JhZbs”的电子版招标文件并上传至网上交易系统,该文件内含工程量清单。

3.投标企业自行下载后缀名为“JhZbs”的电子版本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使用 2.8.4 版本号投标工具编制后缀名为“JhTbs”的电子版本投标文件。

4.投标企业必须将软件生成的投标文件(后缀名“JhTbs”、后缀名“JhBfTbs”)上传至网上交易系统。

5.本工程采用电子招投标不见面开标系统,各参投企业应注意以下几点:⑴提交的投标文件应使用相应的投标工具(资料下载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编制并上传,后缀名为“JhTbs”的电子版本投标文件必须要上传,后缀名“JhBfTbs”的电子版本投标文件作为备份标书使用,自行选择上传或者不上传,若后缀名为“JhTbs”的电子版本投标文件无法解密可以启用后缀名“JhBfTbs”的电子版本投标文件;⑵由招标代理发起标书解密后各参投企业应在 60 分钟内完成标书的解密。 建议参投企业应在开标前提早确认 CA 锁是否能登录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并在开标时间截止前进行签到,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https://gcjs.ggzyjy.jinhua.gov.cn:5443/open/login。若不能登录,及时联系技术人员 0579-83180571、0579-83181910,QQ 请咨询:800181896 选择 金华地区(正常工作时间在线 8:30-17:00);⑶网上提交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出现无法打开等异常情况,导致投标文件电子版无法导入时,按无效标处理。

6.在使用招投标工具及上传招投标文件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服务电话:4000166166 转 7转 1 (8:30-20:30),4000166166 转 3 加区号(20:30 以后),QQ 请咨询:4000019090。

7.评标专家将使用新版评标系统对各企业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8.其他8.1.潜在投标人可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ggzyjy.jinhua.gov.cn/)中浏览招标文件。如已注册账号且办理过浙江 CA 证书和电子签章,在市交易平台均可直接绑定使用,无需另行付费(咨询电话: 0579-83180571), 可通过账号登录金华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综合系统(网址:https://gcjs.ggzyjy.jinhua.gov.cn:5443/gbweb/#/login)下载招标文件;8.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招标补充文件等有关招标信息刊登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jinhua.gov.cn/)的公告内,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站公告下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并下载。因未及时知悉补遗文件内容而引起投标文件无效或废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8.3、 缴纳投标保证金需从 CA 锁办理,网上缴纳投标保证金,缴纳后进入 CA 锁复核是否缴纳成功,若未缴纳成功请及时与 0579-83180571 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