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新城城市健身步道及健康赋能工程
公告标题:高铁新城城市健身步道及健康赋能工程
公告正文
内容来自官方公开页面|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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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铁新城城市健身步道及健康赋能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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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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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12-330683-04-01-237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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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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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铁新城城市健身步道及健康赋能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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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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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306830770000670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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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督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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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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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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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5-83083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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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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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数字化招标交易平台(点击跳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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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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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9 17: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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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高铁新城城市健身步道及健康赋能工程已由嵊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嵊发改中投【2026】6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安排和财政保障 ,出资比例为80%通过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安排和20%由财政保障 ,项目业主为嵊州市城南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嵊州市城南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 浙江建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或概算)8341.9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6008.59万元,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82625平方米,新建复合慢行健身步道长度约1000米;沿线新建服务驿站4座,总建筑面积约3200平方米;新建停车场一处,约700平方米,配套完善附属设施等。建设地点:嵊州市鹿山街道。2.2招标范围:高铁新城城市健身步道及健康赋能工程的施工图内所涉及的所有实施内容。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5892.7354万元。2.3施工总工期:365日历天。2.4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2.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2.6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投标人:3.1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及以上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3.3☑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单个合同金额在1767.8206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业绩(时间以竣(完)工验收时间为准);业绩证明资料,须同时提供:(1)中标通知书;(2)工程合同;(3)工程竣工验收:包括竣(完)工验收记录或竣(完)工验收报告或竣(完)工验收备案表注:以上(1)、(2)、(3)项证明资料缺一不可,如上述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则另需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竣工验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等。市政公用工程包括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燃气工程、热力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含城市规划区内的穿山过江隧道、地铁隧道、地下交通工程、地下过街通道)、公共交通工程、轨道交通工程、环境卫生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双方须 共同满足3.1,同时满足 3.2内容 ,联合体任意一方满足 3.3内容 。3.5☑其他要求:a.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最多为2家;联合体牵头单位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b.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投标;c.联合体投标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d.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与本次投标相关的所有资料;e.联合体投标的,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递交投标保证金,且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f.联合体投标的,应对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各成员的有关证书和资料。g.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分别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 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二)拟派项目负责人: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联合体投标的,须注册在联合体牵头单位 )的市政公用工程一级 建造师执业资格(□职称: / ),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监理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省级诚信平台(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原: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诚信信息系统、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有在监记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变更项目负责人书面资料,没有在诚信平台及时变更,视同为有在监工程,同一投标人拟派同一项目负责人的,如已有项目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参照有“在监工程 ”的规定执行】,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承接过/ ☑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在 1767.8206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 业绩;业绩证明资料,须同时提供:(1)中标通知书;(2)工程合同;(3)工程竣工验收文件:包括竣(完)工验收记录或竣(完)工验收报告或竣(完)工验收备案表注:以上(1)、(2)、(3)项证明资料缺一不可,如上述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则另需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竣工验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等。市政公用工程包括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燃气工程、热力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含城市规划区内的穿山过江隧道、地铁隧道、地下交通工程、地下过街通道)、公共交通工程、轨道交通工程、环境卫生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3.8☑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申请人在职职工的,需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5年12月至2026年5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缴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保证明有效),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盖有社保部门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的社保证明件为准。若上述负责人为事业编制的,以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5年12月至2026年5月由人事代理中心或类似证明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需加盖人事代理中心证明专用章)。若拟派项目负责人为离退休返聘人员的,须提供退休证明、单位聘用证明及注册到投标人的备案相关证明,备案时间需在项目招标公告发出前,且该项目负责人的实际年龄与本项目施工总工期之和不得超过65周岁。(三)其他: /3.9☑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人员均可);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人员均可);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3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人员均可。)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人员均可。)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人员均可。)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人员均可。)3.15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人员均可。)3.16☑本工程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配备最低标准: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员2人(房建、市政专业各1人)、施工员2人(房建、市政专业各1人)、质量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五大员专业符合专业工程类别,其中项目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须为投标申请人在职职工的,需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5年12月至2026年5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缴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保证明有效),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盖有社保部门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的社保证明件为准。若上述人员为事业编制的,以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5年12月至2026年5月由人事代理中心或类似证明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需加盖人事代理中心证明专用章)。若拟派项目负责人为离退休返聘人员的,须提供退休证明、单位聘用证明及注册到投标人的备案相关证明,备案时间需在项目招标公告发出前,且该项目负责人的实际年龄与本项目施工总工期之和不得超过65周岁。(联合体投标的, 项目负责人 须注册在联合体牵头单位 ,其它项目部管理人员联合体各方提供均可 )
4.招投标方式4.1公开招标。4.2☑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本项目招标文件 (含图纸) 和补充 (答疑、澄清) 、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嵊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220.187.226.36:8080/TPBidder/frame/fui/pages/themes/elegant/elegant?pageId=pages-elegant)。5.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嵊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招标文件。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6 月 30日 9 时00 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 。
7.监管机构: 嵊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8.联系方式招标人:嵊州市城南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嵊州市浦口街道华发东路1号 地址:嵊州市吾悦广场写字楼4楼联系人: 汪工 联系人: 马工电 话: 0575-83831922 电 话: 0575-83508835邮 箱: / 邮 箱: 1402437534@qq.com2026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