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清高铁场站交通枢纽提升项目
公告标题:德清高铁场站交通枢纽提升项目(2期)站前广场工程
公告正文
内容来自官方公开页面|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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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清高铁场站交通枢纽提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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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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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2-330521-04-01-502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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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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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清高铁场站交通枢纽提升项目(2期)站前广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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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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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305210680120177004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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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督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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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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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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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2-8074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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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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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点击跳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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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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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4:2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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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德清高铁场站交通枢纽提升项目( 2期)站前广场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德清高铁场站交通枢纽提升项目已经德清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业主为德清县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德清县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2期)站前广场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136773.72万元,工程概算 /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 66786.65 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地点位于德清大道以北的金鹅山西脚下,项目内容为综合用房改扩建、人行天桥、站前广场改造提升工程三个部分。主要包括保留既有站房主体功能的基础上进行扩建,扩建部分建筑面积约9000㎡,落成后站房总建筑面积约15000㎡,设置必要的办公用房设备机房,商务候车室等必要功能,建设地点:湖州市德清县。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德清高铁场站交通枢纽提升工程用地红线内所涉及到的所有区域,以及用地北侧在既有客运中心用地红线范围内部分区域所涉及到的地面工程、广场配套城市道路、园林、绿化、给排水、电气、智能化、箱变、广场标识工程,以及地面建构筑物包括公共卫生间一座、站前旅客活动区雨棚两座、客运中心风雨连廊一座、非机动车雨棚两座涉及到的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幕墙、室内精装修工程等施工。根据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评标办法的通知(湖政办发(2023)43号)中附件6《技术特别复杂、特殊专业技术要求的工程规模标准表》,本项目为符合技术特别复杂、特殊专业技术要求的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城市公共广场(含体育场)- 广场面积≥6万平方米。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其中,☑建筑面积 120 ㎡。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 6677万元 。
2.3 施工工期:定额工期 184日历天,计划工期 184 日历天。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2.6.1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2.6.2 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投标人:☑3.1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3.2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3 自 2023年 1 月 1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单项合同金额在3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
3.4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单位总数不得超过2家,且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3.5.1投标人资格要求 3.3规定的 业绩证明材料:( 1)类似业绩为施工项目的,金额以施工合同中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的合同金额为准;类似业绩为工程总承包项目( EPC)的,则以工程总承包合同中的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建安工程费用 为准。( 2)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施工合同(或工程总承包合同) 复制件、☑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复制件 、☑其他材料: 其他相关的竣(交)工验收资料 的复制件;(注: 1.如业绩证明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需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竣(交)工验收资料,其他相关的竣(交)工验收资料仅指竣(交)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等,否则不予认可;2.多个证明材料就同一内容存在不一致的按其他相关的竣(交)工验收资料、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合同的顺序认定;3.若以联合体方式完成的工程总承包( EPC)业绩,投标人须承担工程总承包(EPC)中的施工工作,另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复制件,否则不予认可 。)□3.5.2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3.6 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职称: ),☑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项目负责人更换的,更换后该人员不得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与本次投标。□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年 月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3.8 建造师证书及B类证书接受有效合法的电子证书。建造师证书和B证必须在有效期内,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试点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三)其他:☑3.9 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
3.10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1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2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14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5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3.16 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人数不少于 2 名 。
4.招投标方式
4.1 公开招标。
4.2 ☑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湖州市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
5.2 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 湖州市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dgggzy.deqing.gov.cn:81/TPBidder/memberLogi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得少于5日,且最后1日不为法定休假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7月01日14时00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湖州市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技术服务电话:0572-8074439;服务热线:4009980000;CA数字证书客服电话:4000878198) 。□ 6.2 (投标文件需递交的其他内容,如纸质投标文件、样品等,递交的地点、方式、要求等)。
7.行政监督部门行政监督:德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 址:湖州市德清县武康街道永安街118号邮政编码:/电 话:0572‐8074859投诉受理部门:德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 址:湖州市德清县武康街道永安街118号邮政编码:/电 话:0572‐8074859
8.联系方式招标人:德清县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湖州市德清县春晖街880号地址:杭州市建国北路586号嘉联华铭座1501联系人:谢先生 联系人:徐璐瑶(项目负责人)、郑珍珍电话:0572-8230207 电话:18869980972、13479308427邮箱:/ 邮箱: luyaoxu@jjtz.cn2026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