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宁经编园区邻里中心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邻里中心配套商业项目
公告标题:浙江海宁经编园区邻里中心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邻里中心配套商业项目监理及全过程咨询服务
公告正文
内容来自官方公开页面|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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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宁经编园区邻里中心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邻里中心配套商业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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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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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5-330481-04-01-3627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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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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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宁经编园区邻里中心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邻里中心配套商业项目监理及全过程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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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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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304810620101110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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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督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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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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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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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3-87287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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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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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点击跳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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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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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 13:4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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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浙江海宁经编园区邻里中心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邻里中心配套商业项目监理及全过程咨询服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浙江海宁经编园区邻里中心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邻里中心配套商业项目 ,已由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605-330481-04-01-362792,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浙江海宁经编产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及全过程咨询服务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工程用地面积840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7948.1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20835.2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7112.95平方米。监理及全过程咨询服务费约136.3489万元。
2.2 建设地点:马桥街道经编九路东侧、经编八路北侧。
2.3 建安投资概算:约13315 万元。
2.4 工程咨询服务目标:(1)工程监理服务目标:合格。(2)专业咨询服务目标:合格。
2.4 招标范围:浙江海宁经编园区邻里中心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邻里中心配套商业项目工程监理、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服务等内容。
2.5 服务周期:自接收委托项目开始,直至建设项目全部竣工验收通过为止,以及项目审计及工程保修期内的配合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并同时具备综合监理资质或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
3.2 投标人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且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如是联合体投标的项目总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且注册在 联合体牵头单位。3.3项目监理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执业资格 ,注册在投标人单位(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注册在监理单位),年龄在60周岁及以下(至投标截止日),身体健康且符合备案要求。本项目要求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无在监工程;(在监合同工程和人员信息可参考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发布的信息。)如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有在监工程且已变更的,须提供在投标截止日期前的变更证明。变更证明须经原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项目所在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确认手续证明原件;变更证明和项目所在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变更确认手续证明原件复制件(可同一份资料)均须附于投标文件技术标中,格式自定;如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的,视为该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未变更。3.4监理人员配备:监理人员配备必需满足本工程要求,根据中国建设监理协会、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联合发布的《建筑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置导则》团体标准T/CAEC004-2023、T/CECS1268-2023的要求,本项目要求监理人数不得少于5人(含总监):其中专业监理工程师(省监理工程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至少2人,且专业监理工程师至少包括建筑专业和安装专业各1名。3.5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注册在咨询单位)。3.6全过程造价管理人员配备:全过程造价管理服务范围内的工程施工期间,要求配备至少1名现场常驻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注明常驻人员 ),现场常驻人员须具有专业造价咨询服务的能力,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注册在投标人单位(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注册在咨询单位)。3.7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中国(浙江)”(http://credit.zj.gov.cn)列入失信惩戒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 投标,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家。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牵头人需为监理单位(即承担本项目监理工作的单位) ,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3.9投标人不在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或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限内。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投标登记和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采用网上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6月17日-2026年7月9日15时30分,登陆“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通过“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http://117.149.147.223:8081/TPBidder/memberLogin)”自主登记(未注册企业需先注册审核通过)。4.2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通过“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http://117.149.147.223:8081/TPBidder/memberLogin)”在登记后自行下载。4.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7月9日15时30分。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开标地址: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117.149.147.223:8081/BidOpening_new/bidhall/default/login.html)。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不见面开标大厅”相对应栏目将投标文件上传完毕。5.2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网站http://jxszwsjb.jiaxing.gov.cn/col/col1229743950/index.html和浙江省政务服务网https://ggzy.zj.gov.cn/上发布。
7. 其他投标人任何试图影响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分、比较或者推荐候选人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在评标场所附近围堵评标专家,向经过的评标专家发短信、打招呼、递纸条、耳语暗示等其他施加不正当影响的行为),都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8. 联系方式招标人:浙江海宁经编产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地 址:海宁市马桥街道丰收大道2号 地址:海宁市皮革城大厦703室邮 编:314400 邮编:314400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人:周先生电 话:057387987859 电 话:15205837842(移动固话,市府网597842)传 真: / 传 真:/2026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