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招标

乐清市虹桥镇龙泽村产业共富孵化中心项目

公告标题:乐清市虹桥镇龙泽村产业共富孵化中心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8-21
交易地区乐清市
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603-330382-04-01-984724
招标人乐清市虹桥镇龙泽村集体经济组织
截止时间2026-09-15

公告正文

内容来自官方公开页面
<span id="litPosition">信息公开招标公告</span>
项目名称:
乐清市虹桥镇龙泽村产业共富孵化中心项目
项目代码:
2603-330382-04-01-984724
标段(包)名称:
乐清市虹桥镇龙泽村产业共富孵化中心项目
标段(包)编号:
A3300000090004389001001
行政监督机构:
乐清市住建局
电话:
0577-62537001
来源平台:
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
接收时间:
2026-08-21 11:35:50

公告正文

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工程名称 乐清市虹桥镇龙泽村产业共富孵化中心项目 标段名称 乐清市虹桥镇
龙泽村产业共富孵化中心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乐清市虹桥镇龙泽村产业共富孵化中心项目 已经 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浙江省企业
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2603-330382-04-01-984724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有资
金 ,出资比例为 自有资金比例:100.00% ,项目业主为 乐清市虹桥镇龙泽村集体经济组织 ,
招标人为 乐清市虹桥镇龙泽村集体经济组织 ,委托代理机构为 温州鸿淼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乐清市虹桥镇龙泽村产业共富孵化中心项目 的施工进
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4700.0000 万元,工程概算 4700.0000 万元,其中建安
工程造价 4000.0000 万元,建设规模: 用地面积414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3000平方米,建设
成为产业共富孵化中心 ,建设地点: 乐清市虹桥镇龙泽村 。
2.2 招标范围: 生产车间建造、传达室建造、室外给水系统、室外消防系统等,具体详见
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说明为准 ,其中,☑建筑面积 13000 ㎡。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
价 1823.1004 万元。
2.3 施工工期: 370 日历天。备注: / 。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
现的情形。)
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 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
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 (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
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
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 自 2021年01月01日 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建筑面积大于等于7000平方米的建筑
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 业绩; 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以下有效证明材料的复制件:①相应业
绩建设单位盖章的中标通知书;②与相应业绩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③相应业绩项目的竣工证
明文件【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意见表(竣工验收意见书)或竣工验收证书
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上述证明资料必须反映出项目属性、所承担的工作内容、建筑面积、合
同金额等评审要素,如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体现评审要素的,则可提供能评审要素的相应业绩
项目的④其他证明材料【立项文件(可研批复或初步设计批复或备案(赋码)表或核准决定书
)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复制件作进一步的证明,否则不予认可。如不同证明材料中对项
目属性、建筑面积等评审要素描述不一致时,按③②①的认定顺序进行认定(若提供④其他证
明材料的,则按③②①④的认定顺序进行认定)。若业绩为投标人以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
员身份完成过的业绩,则还需提供相应业绩的“联合体协议书”的复制件,否则不予认可。
3.4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若接受联合体投标,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个;
(2)应以 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联合体各方应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各方职责分工。
(4)拟派项目主要成员的委派要求:
(5) 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要求
□3.5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3.6 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 建造师执业资格
(□职称: ),☑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
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
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
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
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项目负责人更换的,更换后该人员不得以项目负责人身份
参与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年 月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
□3.8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三)其他:
☑3.9 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人
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不少于 2 人;
3.10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
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
单的信息为准);
3.11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3年01月01日 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2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
单;
3.14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
(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5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6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
4. 招投标方式
4.1 公开招标。
4.2 ☑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补充、答疑及澄清文件均通过“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
平台”(https://ztb.zj.gov.cn/)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5.2 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https://ztb.zj.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2026年08月21日 ~ 2026年09月11日 。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09-15 09:00:00 ,电子招
标投标交易平台:“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 。
3
□6.2 (投标文件需递交的其他内容,如纸质投标文件、样品等,递交的地点、方式、要
求等)。
7. 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 乐清市住建局
地 址: 乐清市人民路
邮政编码: 325600
电 话: 0577-62537001
投诉受理部门: 乐清市住建局
地 址: 乐清市人民路
邮政编码: 325600
电 话: 0577-62537001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乐清市虹桥镇龙泽村集体经济组织
地 址: 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浙江省乐清市虹桥镇幸福东路1990-1998号
联 系 人: 朱秋红
电 话: 17367196178
邮 箱: /
招标代理机构: 温州鸿淼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乐成街道清远路135号1201室
联 系 人: 王环
电 话: 15957742040
邮 箱: 944856396@qq.com
2026年0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