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柯城区九华乡绿色共富项目-“灵羽农耕”共富工坊工程(EPC)(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衢州市柯城区九华乡绿色共富项目-“灵羽农耕”共富工坊工程(EPC)(二次)
公告正文
内容来自官方公开页面|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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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柯城区九华乡绿色共富项目-“灵羽农耕”共富工坊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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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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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3-330802-04-01-71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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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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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柯城区九华乡绿色共富项目-“灵羽农耕”共富工坊工程(EPC)(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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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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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300000090006689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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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督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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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城区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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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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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0-3023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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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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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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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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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16:4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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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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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衢州市柯城区九华乡绿色共富项目-“灵羽农耕”共富工坊工程(EPC)(二次) 衢州市柯城区九华乡绿色共富项目-“灵羽农耕”共富工坊工程(EPC)(二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衢州市柯城区九华乡绿色共富项目-“灵羽农耕”共富工坊工程(EPC)(二次) 已由 衢州市柯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2603-330802-04-01-710418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有资金;银行贷款 ,出资比例为 自有资金比例:30.00%;银行贷款比例:70.00% ,项目业主为 衢州市柯城区文旅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衢州市柯城区文旅发展有限公司;衢州市柯城区九华乡人民政府 ,委托代理机构为 德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行政监督部门为 衢州市柯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衢州市柯城区九华乡绿色共富项目-“灵羽农耕”共富工坊工程(EPC)(二次) 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5000.00 万元,工程概算 3500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3448.35 万元,建设规模: 本项目工程位于衢州市柯城区九华乡,占地面积约36亩,新增建筑面积约4000平方米。建设灵羽农耕综合服务站,改造提升共富工坊和13KM道路等及周边配套设施、源口小学等工程 ,建设地点: 衢州市柯城区九华乡 。2.2本次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建设范围内的设计、协助工程前期手续办理、工程施工、材料设备及设施采购与安装、竣工图编制、调试试运行、竣工验收,直至使用单位接手等相关资料的办理、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及保修期服务等相关建设方面的内容。其中:①设计:根据招标人要求,完成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所有专业施工图设计、配合并组织预算评审、各类专项设计、设计文件报审报批及施工配合等服务内容,以及各阶段、各部门审批提出的设计文件的修改和施工过程中招标人提出的变更设计、相关图纸深化设计(可委托专业设计部门深化设计,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等内容。②施工:招标人确认的初步设计发包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以及为完成本工程所需的所有措施项目、竣工验收及保修服务。最终的工程施工内容以业主确认的施工图为准。③采购: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所涉及的设施设备材料采购、运输、保管、安装及调试(试运行)、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④总承包管理和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设计管理、采购管理、施工管理、试运行管理、风险管理、进度管理、质量管理、费用管理、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管理、沟通与信息管理2、合同管理、项目收尾的所有管理工作,并包括项目前后期服务和协调配合工作(含专项设计审查及论证、开工前各项手续协助办理等)、协助施工许可证办理(如有)、专项验收、竣工验收的办理,配合竣工验收备案、整体移交、配合项目投用前准备、工程保修期管理等所有总承包管理和服务工作,施工过程中的内外协调和配合、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工程、检验检测、系统集成、专利及专有技术使用等其他专项工作,并做好工程所需的各类检测,满足竣工验收及竣工验收备案并交付的需要。⑤从初步设计论证完成至竣工验收、项目移交完成所产生的所有工作及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除招标文件约定的由招标人承担的工作和费用外) ,其中,□建筑面积㎡。本次招标控制价 34980394.92 元。2.3计划工期: 150 日历天。备注: ⑴设计及前期工作节点要求:中标通知书签发之日起15日历天内完成所有施工图设计并提交预算评审;⑵施工节点要求:施工工期:135日历天(从监理签发开工令之日起算) 。2.4其他: /
2.5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6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7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2.7.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2.7.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投标人:3.1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⑴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 对应施工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⑵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设计资质条件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浙江省外承担设计的企业须提供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完成的备案信息截图或持有仍在有效期内的浙江省住建厅出具的《外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书》)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3.2.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个;33.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3.2.4其他: 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超过2家(设计单位1家,施工单位1家);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单独或再与其他单位组成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满足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成员分工所需的资格条件和能力;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3.4自 年 月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均可作为资格条件业绩) 业绩;☑3.5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 (专业名称)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可与施工负责人相互兼任;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负责人的须提供);3.8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 一级注册建筑师 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3.9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3.10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项目负责人更换的,更换后该人员不得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与本次投标;4☑3.11 (1)投标截止时间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不得有已中标工程或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工程。(2)施工负责人建造师证书需提供带二维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证书,注册证书需在有效期内,截止至投标截止日已年满65周岁的不得参加投标【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须符合建办市(2021)40号文件的要求】。(3)招标人对项目班子人员的数量及资格要求(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三)其他:☑3.1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 1 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 2023年07月01日 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3.1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 2023年07月01日 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16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3.17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3.18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3.19 (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补充、答疑及澄清文件均通过“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ztb.zj.gov.cn/)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4.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https://ztb.zj.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4.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2026年08月26日 ~ 2026年09月28日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09-28 15:00:00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 ,其他: 。□ 5.2 (投标文件需递交的其他内容,如纸质投标文件、光盘、模型等,递交的地点、方式、要求等)。5
6. 招投标方式6.1公开招标。6.2☑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7. 行政监督部门行政监督: 衢州市柯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 址: 衢州市柯城区浮石路188号邮政编码: 324000电 话: 0570-3020066投诉受理部门: 衢州市柯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 址: 衢州市柯城区浮石路188号邮政编码: 324000电 话: 0570-3023667
8. 联系方式招 标 人: 衢州市柯城区文旅发展有限公司;衢州市柯城区九华乡人民政府地 址: 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双港中路18号联 系 人: 吴先生电 话: 0570-3868377邮 箱: /招标代理机构: 德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 衢州市柯城区荷五路468号六楼605室联 系 人: 祝女士电 话: 0570-8880182邮 箱: 2723889608@qq.com2026年0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