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招标

苍南县金乡镇半浃连村粮油蔬产加销一体化建设项目(EPC+O)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苍南县金乡镇半浃连村粮油蔬产加销一体化建设项目(EPC+O)

发布日期2026-08-26
交易地区苍南县
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604-330327-04-01-312745
招标人苍南县金乡镇半浃连村集体经济组织
项目金额 1,351 万元
截止时间2026-09-23

公告正文

内容来自官方公开页面
信息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苍南县金乡镇半浃连村粮油蔬产加销一体化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
2604-330327-04-01-312745
标段(包)名称:
苍南县金乡镇半浃连村粮油蔬产加销一体化建设项目(EPC+O)
标段(包)编号:
A3300000090005404001001
行政监督机构:
苍南县住建局
电话:
0577-59896016
来源平台:
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
接收时间:
2026-08-26 16:43:11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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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苍南县金乡镇半浃连村粮油蔬产加销一体化建设项目(EPC+O) 苍南县金乡镇半浃连村粮油蔬产加销一体化建设项目(EPC+O)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苍南县金乡镇半浃连村粮油蔬产加销一体化建设项目(EPC+O) 已由 苍南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2604-330327-04-01-312745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有资金 ,出资比例为 自有资金比例:100.00% ,项目业主为 苍南县金乡镇半浃连村集体经济组织 ,招标人为 苍南县金乡镇半浃连村集体经济组织 ,委托代理机构为 中纬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行政监督部门为 苍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苍南县金乡镇半浃连村粮油蔬产加销一体化建设项目(EPC+O) 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1451.96 万元,工程概算 1451.96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 1351 万元,建设规模: 总用地面积约2812m2(约合4.218亩),共建设1栋建4层粮油蔬产加销一体化中心,建筑面积约5361.6m2,功能区间布局包括大米加工车间、菜籽油加工车间、包装车间、仓库、冷藏室、土特农产品加工车间,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配套建设停车场及消防通道等附属设施将同步进行建设 ,建设地点: 金乡镇半浃连村228国道延伸线西侧BJLC-01-01地块 。2.2本次招标范围: 本项目范围内的设计(含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等);采购(包括工程建设所有材料(除甲供材料外)、建筑设备、机电设备、生产设备(日处理100吨稻谷成套设备、榨油设备)采购等的保管、安装及调试);施工(工程施工、验收、移交、备案和保修服务)工程总承包;总承包管理过程中的技术服务(前期及施工过程中的报建、报批、审查、竣工验收组织、缺陷责任期的技术服务与缺陷修复、保修期的保修工作,以及所有工程过程和成果的提供等)。运营范围:项目运营方在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规划和制度的前提下,从事本工程范围内农业相关(是指:以省级农事服务中心为基础,粮油和蔬菜种植、加工、销售全链条有关的服务)业态的招商、运营、管理服务以及提供与农业经营相关联的服务(含建筑物及配套设施的维护服务)并支付资产固定收益。承包人自行负责相关运营物资的采购以及项目运营的各项费用(含配套设施成本、人工成本、管理费用 、折旧翻新及其他附加费用等),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 ,其中,☑建筑面积 5361.60 ㎡。本次招标控制价13740000 元。22.3计划工期: 330 日历天。备注: EPC总工期330个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 300日历天,运营期限20年 。2.4其他: 工程质量要求: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规范,达到现行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合格”标准,符合国家和省市有关工程工艺标准和质量验收标准。3)运营质量要求:符合招标人运营要求。

2.5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6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7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2.7.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2.7.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投标人:3.1具备 同时具备下列①、②和③资质条件及运营企业:①具备独立法人的运营企业;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③按住建部颁发的建市【2014】159 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取得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 对应承担施工任务单位的施工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3.2.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3 个;3.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3.2.4其他: 本项目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负责本项目施工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另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3.4自 年 月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均可作为资格条件业绩) 业绩;☑3.5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3□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一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一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 (专业名称)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可与施工负责人相互兼任,设计负责人与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 ,☑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负责人的须提供);3.8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 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3.9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3.10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项目负责人更换的,更换后该人员不得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与本次投标;□3.11 (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三)其他:☑3.1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 1 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 2023年07月01日 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3.1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 2023年07月01日 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16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3.17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43.18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3.19 (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补充、答疑及澄清文件均通过“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ztb.zj.gov.cn/)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4.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https://ztb.zj.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4.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2026年08月26日 ~ 2026年09月23日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09-23 09:00:00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 ,其他: / 。□ 5.2 (投标文件需递交的其他内容,如纸质投标文件、光盘、模型等,递交的地点、方式、要求等)。

6. 招投标方式6.1公开招标。6.2☑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7. 行政监督部门行政监督: 苍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 址: 苍南县灵溪镇人民大道777号邮政编码: 325800电 话: 0577-59896016投诉受理部门: 苍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 址: 苍南县灵溪镇人民大道777号邮政编码: 325800电 话: 0577-59896016

8. 联系方式招 标 人: 苍南县金乡镇半浃连村集体经济组织地 址: 苍南县金乡镇半浃连村办公楼联 系 人: 林先生电 话: 18142080150邮 箱: /招标代理机构: 中纬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5地 址: 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中驰御景园7-9-11幢101联 系 人: 杨女士电 话: 0577-68885883邮 箱: 1622584555@qq.com2026年0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