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招标

浦江县粮食和应急物资储备库(白马分库)建设工程

公告标题:浦江县粮食和应急物资储备库(白马分库)建设工程设计项目

发布日期2026-07-14
交易地区浦江县
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606-330726-04-01-893626
招标人浦江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项目金额 10,500 万元
截止时间2026-08-04

公告正文

内容来自官方公开页面
信息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浦江县粮食和应急物资储备库(白马分库)建设工程
项目代码:
2606-330726-04-01-893626
标段(包)名称:
浦江县粮食和应急物资储备库(白马分库)建设工程设计项目
标段(包)编号:
A3307260820007417002001
行政监督机构:
浦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0579-84127295
来源平台:
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分中心(点击跳转)
接收时间:
2026-07-14 17:38:03

公告正文

浦江县粮食和应急物资储备库(白马分库)建设工程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浦江县粮食和应急物资储备库(白马分库)建设工程 已由浦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浦发改〔2026〕31 号文件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业主为浦江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招标人为 浦江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浦江县社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浦江县白马镇,351 国道刘店互通立交的西北侧。

2.2 投资估算(或概算):浦江县粮食和应急物资储备库(白马分库)建设工程项目估算总投资额约10500万元,建安工程费约8245万元,设计费约128万元。

2.3 建设规模:浦江县粮食和应急物资储备库(白马分库)建设工程,项目总用地1887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5900平方米,总体规划仓容1.2万吨。主要建设仓储区(包含散装平房仓2栋、综合物资库1栋)、加工区(大米加工车间1栋)、辅助管理区(包含管理用房1栋、门卫1栋、消防水池等),以及库区道路、场地硬化、水电管网铺设等配套设施。

2.4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浦江县粮食和应急物资储备库(白马分库)建设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各专项设计)、后续配合服务等。含土建(建筑、结构等)、安装(给排水、强电、弱电智能化、暖通与空气调节、消防等)、工艺设计、动力设计、幕墙设计(如有)、室外总图各专业设计、装配式建筑设计(如需要)、装饰装修设计(如需要)、设备和设施等所有配套专业工程设计以及与设计有关的检测、检验、报批和施工阶段、竣工验收的相关服务以及与其他单位的配合和协调工作。

2.5 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00日历天,其中: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文件(包括概算)的编制时间为50日历天;初步设计批复后5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图审。

2.6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7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否(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不适用浙江省财政厅等 6 部门《关于政府采购工程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等文件)。□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投标人:☑3.1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商物粮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商物粮行业(粮食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 资质。□3.2 自 / 年 / 月 /日以来(指设计合同签订时间)□承接过/□完成过 / 业绩。

3.3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3.5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6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提供连续3个月及以上(2026年4月、5月、6月或更近)社保机构出具的参保证明(电子证明、盖章),社会保险缴纳单位(或代缴单位的委托单位)与人员注册单位(或注册单位分公司名称)应一致。建办市函〔2019〕92 号文件规定的“6类情形”还需符合以下规定:①若投标人为高校设计院(或事业单位),拟派人员如为主管高校单位(或事业单位)编制的,相应人员须提供主管高校(或事业单位)出具的社保缴纳凭证,并同时提供由主管高校(或事业主管单位)人事处盖章的人事文件或劳动合同证明。②退休人员应提供养老保险待遇发放证明及投标单位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三)其他: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9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0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3.11 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12 其他要求:①项目部组成人员的其它要求详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文件中的“拟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组成表”及表后要求;②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在被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内。

4. 招标方式

4.1 公开招标。

5. 定标方式☑5.1 采用评定分离。□5.2 不采用评定分离。

6.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6.1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6.2 招标人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对方案类得分前三名(且方案类得分须为一类或二类)的投标人予以人民币2万元/家的补偿费(确定为中标单位的不再补偿同时排名不进行替补)。若方案类第三名与第四名得分相同的按技术标得分从高到低排序,方案类得分、技术标得分均相同的按资信标从高到低排序,方案类得分、技术标得分、资信标得分均相同的按商务报价从低到高排序,方案类得分、技术标、资信标、商务报价均相同的则平均分配补偿金 。

6.3 获得设计成果补偿费的投标人所有设计成果使用权归招标人与投标人共同所有。

6.4 投标补偿费由招标人另行支付。

7. 招标文件的获取

7.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修改、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网址:http://ggzyjy.jinhua.gov.cn/ 。

7.2 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金华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综合系统(https://gcjs.ggzyjy.jinhua.gov.cn:5443/gbweb/#/logi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7.3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 年8月3日17 时00 分。

8. 投标文件的递交□8.1 采用线下招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年 月日 时 分(北京时间,下同),递交地点为 。☑8.2 采用线上招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 年8 月 4 日15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金华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综合系统(网址https://gcjs.ggzyjy.jinhua.gov.cn:5443/gbweb/#/login)。

8.3 开标时间前30分钟,投标人应使用钉钉软件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开标直播群(群名:(一群)浦江县工程招投标钉钉直播,群号:32195947)。

9.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专栏 上发布。

10. 行政监督部门行政监督: 浦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浦江县月泉东路66号邮政编码: 322200 电 话: 0579-84127295投诉受理部门: 浦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浦江县月泉东路66号邮政编码: 322200 电 话: 0579-89385522

11. 联系方式招标人:浦江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浦江县社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浦江县仙华街道宏业大道720号中心粮库地 址: 浦江县中山北路169 号4楼联系人: 郑畅 联 系 人: 黄茜倩电 话: 0579-84111223 电 话: 0579-84119778邮 箱: 61504356@qq.com 邮 箱: 869102217@qq.com2026 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