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招标

展茅街道横街村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利用重点村建设项目

公告标题:展茅街道横街村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利用重点村建设项目

发布日期2026-07-29
交易地区普陀区
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511-330903-04-01-138815
招标人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展茅街道办事处
项目金额 1,185.6 万元
截止时间2026-08-19

公告正文

内容来自官方公开页面
信息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展茅街道横街村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利用重点村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
2511-330903-04-01-138815
标段(包)名称:
展茅街道横街村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利用重点村建设项目
标段(包)编号:
A3309031020004067001002
行政监督机构:
普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0580-3067378
来源平台:
舟山市数字招标交易系统(点击跳转)
接收时间:
2026-07-29 17:03:27

公告正文

展茅街道横街村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利用重点村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展茅街道横街村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利用重点村建设项目已经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普发改审〔2026〕27 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
来自向上争取及区财政安排解决,项目业主为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展茅街道办事处,招标人为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展茅街道办事处,委托
代理机构为舟山建银工程造价审查中心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展茅街道横街村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利用重点村
建设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该项目投资概算为1747万元。本项目区域面积约38000平方,建设地点:舟山市普陀区展茅街道东端。
2.2招标范围: 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节点改造提升、园路铺装、装饰设施及小品置安、绿化种植、室内装修、水电安装、外立面改造、
古建筑等内容。
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 1185.6027万元。
2.3施工工期: 150 日历天。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
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
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自 年 月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联合体牵头人由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担任,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
3.4.2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4.3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且不得低于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标准;
3.4.4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相应资质证明资料;
3.4.5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协议,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
□3.5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满足下列要求:
3.7项目负责人(建筑)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
3.8项目负责人(市政)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
3.9项目负责人(建筑)、项目负责人(市政)可由同一人兼任。
3.10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
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
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项目负责人更换的,更换后该人员不得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与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年 月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
□3.11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三)其他:
☑3.12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2(土建类)或C3(综合类)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
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规﹝2025﹞3号)的规定;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
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3 年 7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6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17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
3.18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9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4.2☑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sztb.zhoush
an.gov.cn/)市平台用户登录,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
5.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 “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sztb.zhoushan.gov.cn/)市平台用户登录自行下载招标文
件。
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6年 7 月 30 日至2026年 8 月 5 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年 8 月 19 日9时00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
务平台”(http://zsztb.zhoushan.gov.cn)市平台用户登录。
7. 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舟山市普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投标管理科
地 址:舟山市普陀区昌正街169号商务中心3号楼西404室
邮政编码:316100
电 话:0580­3023000
投诉受理部门:舟山市普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投标管理科
地 址:舟山市普陀区昌正街169号商务中心3号楼西404室
邮政编码:316100
电 话:0580­3023000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展茅街道办事处
地 址:舟山市普陀区
联系人: 韩先生
电 话: 0580-6871312
邮 箱: /
招标代理机构:舟山建银工程造价审查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舟山市普陀区华宇路8号华宇大厦10楼
联系人:龚建军
电 话:0580-3057576
邮 箱:/
展茅街道横街村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利用重点村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展茅街道横街村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利用重点村建设项目已经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普发改审〔2026〕27 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
来自向上争取及区财政安排解决,项目业主为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展茅街道办事处,招标人为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展茅街道办事处,委托
代理机构为舟山建银工程造价审查中心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展茅街道横街村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利用重点村
建设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该项目投资概算为1747万元。本项目区域面积约38000平方,建设地点:舟山市普陀区展茅街道东端。
2.2招标范围: 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节点改造提升、园路铺装、装饰设施及小品置安、绿化种植、室内装修、水电安装、外立面改造、
古建筑等内容。
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 1185.6027万元。
2.3施工工期: 150 日历天。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
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
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自 年 月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联合体牵头人由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担任,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
3.4.2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4.3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且不得低于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标准;
3.4.4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相应资质证明资料;
3.4.5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协议,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
□3.5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满足下列要求:
3.7项目负责人(建筑)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
3.8项目负责人(市政)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
3.9项目负责人(建筑)、项目负责人(市政)可由同一人兼任。
3.10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
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
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项目负责人更换的,更换后该人员不得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与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年 月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
□3.11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三)其他:
☑3.12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2(土建类)或C3(综合类)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
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规﹝2025﹞3号)的规定;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
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3 年 7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6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17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
3.18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9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4.2☑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sztb.zhoush
an.gov.cn/)市平台用户登录,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
5.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 “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sztb.zhoushan.gov.cn/)市平台用户登录自行下载招标文
件。
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6年 7 月 30 日至2026年 8 月 5 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年 8 月 19 日9时00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
务平台”(http://zsztb.zhoushan.gov.cn)市平台用户登录。
7. 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舟山市普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投标管理科
地 址:舟山市普陀区昌正街169号商务中心3号楼西404室
邮政编码:316100
电 话:0580­3023000
投诉受理部门:舟山市普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投标管理科
地 址:舟山市普陀区昌正街169号商务中心3号楼西404室
邮政编码:316100
电 话:0580­3023000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展茅街道办事处
地 址:舟山市普陀区
联系人: 韩先生
电 话: 0580-6871312
邮 箱: /
招标代理机构:舟山建银工程造价审查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舟山市普陀区华宇路8号华宇大厦10楼
联系人:龚建军
电 话:0580-3057576
邮 箱:/
展茅街道横街村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利用重点村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展茅街道横街村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利用重点村建设项目已经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普发改审〔2026〕27 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
来自向上争取及区财政安排解决,项目业主为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展茅街道办事处,招标人为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展茅街道办事处,委托
代理机构为舟山建银工程造价审查中心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展茅街道横街村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利用重点村
建设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该项目投资概算为1747万元。本项目区域面积约38000平方,建设地点:舟山市普陀区展茅街道东端。
2.2招标范围: 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节点改造提升、园路铺装、装饰设施及小品置安、绿化种植、室内装修、水电安装、外立面改造、
古建筑等内容。
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 1185.6027万元。
2.3施工工期: 150 日历天。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
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
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自 年 月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联合体牵头人由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担任,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
3.4.2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4.3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且不得低于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标准;
3.4.4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相应资质证明资料;
3.4.5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协议,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
□3.5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满足下列要求:
3.7项目负责人(建筑)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
3.8项目负责人(市政)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
3.9项目负责人(建筑)、项目负责人(市政)可由同一人兼任。
3.10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
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
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项目负责人更换的,更换后该人员不得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与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年 月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
□3.11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三)其他:
☑3.12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2(土建类)或C3(综合类)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
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规﹝2025﹞3号)的规定;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
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3 年 7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6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17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
3.18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9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4.2☑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sztb.zhoush
an.gov.cn/)市平台用户登录,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
5.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 “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sztb.zhoushan.gov.cn/)市平台用户登录自行下载招标文
件。
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6年 7 月 30 日至2026年 8 月 5 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年 8 月 19 日9时00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
务平台”(http://zsztb.zhoushan.gov.cn)市平台用户登录。
7. 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舟山市普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投标管理科
地 址:舟山市普陀区昌正街169号商务中心3号楼西404室
邮政编码:316100
电 话:0580­3023000
投诉受理部门:舟山市普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投标管理科
地 址:舟山市普陀区昌正街169号商务中心3号楼西404室
邮政编码:316100
电 话:0580­3023000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展茅街道办事处
地 址:舟山市普陀区
联系人: 韩先生
电 话: 0580-6871312
邮 箱: /
招标代理机构:舟山建银工程造价审查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舟山市普陀区华宇路8号华宇大厦10楼
联系人:龚建军
电 话:0580-3057576
邮 箱:/
展茅街道横街村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利用重点村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展茅街道横街村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利用重点村建设项目已经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普发改审〔2026〕27 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
来自向上争取及区财政安排解决,项目业主为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展茅街道办事处,招标人为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展茅街道办事处,委托
代理机构为舟山建银工程造价审查中心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展茅街道横街村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利用重点村
建设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该项目投资概算为1747万元。本项目区域面积约38000平方,建设地点:舟山市普陀区展茅街道东端。
2.2招标范围: 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节点改造提升、园路铺装、装饰设施及小品置安、绿化种植、室内装修、水电安装、外立面改造、
古建筑等内容。
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 1185.6027万元。
2.3施工工期: 150 日历天。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
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
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自 年 月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联合体牵头人由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担任,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
3.4.2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4.3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且不得低于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标准;
3.4.4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相应资质证明资料;
3.4.5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协议,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
□3.5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满足下列要求:
3.7项目负责人(建筑)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
3.8项目负责人(市政)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
3.9项目负责人(建筑)、项目负责人(市政)可由同一人兼任。
3.10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
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
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项目负责人更换的,更换后该人员不得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与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年 月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
□3.11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三)其他:
☑3.12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2(土建类)或C3(综合类)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
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规﹝2025﹞3号)的规定;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
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3 年 7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6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17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
3.18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9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4.2☑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sztb.zhoush
an.gov.cn/)市平台用户登录,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
5.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 “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sztb.zhoushan.gov.cn/)市平台用户登录自行下载招标文
件。
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6年 7 月 30 日至2026年 8 月 5 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年 8 月 19 日9时00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
务平台”(http://zsztb.zhoushan.gov.cn)市平台用户登录。
7. 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舟山市普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投标管理科
地 址:舟山市普陀区昌正街169号商务中心3号楼西404室
邮政编码:316100
电 话:0580­3023000
投诉受理部门:舟山市普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投标管理科
地 址:舟山市普陀区昌正街169号商务中心3号楼西404室
邮政编码:316100
电 话:0580­3023000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展茅街道办事处
地 址:舟山市普陀区
联系人: 韩先生
电 话: 0580-6871312
邮 箱: /
招标代理机构:舟山建银工程造价审查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舟山市普陀区华宇路8号华宇大厦10楼
联系人:龚建军
电 话:0580-3057576
邮 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