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招标

高铁新城商住综合体项目(暂定)

公告标题:高铁新城商住综合体项目(暂定)住宅景观绿化工程

发布日期2026-07-31
交易地区嘉善县
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306-330421-04-01-621013
招标人嘉善县长城房地产有限公司
项目金额 122,000 万元

公告正文

内容来自官方公开页面
<span id="litPosition">信息公开招标公告</span>
项目名称:
高铁新城商住综合体项目(暂定)
项目代码:
2306-330421-04-01-621013
标段(包)名称:
高铁新城商住综合体项目(暂定)住宅景观绿化工程
标段(包)编号:
A3304210580005249004001
行政监督机构:
嘉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0573-89115735
来源平台:
嘉兴市数字化招标平台(点击跳转)
接收时间:
2026-07-31 16:06:09

公告正文

行政监督部门: 嘉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第一章招标公告
高铁新城商住综合体项目(暂定)住宅景观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高铁新城商住综合体项目(暂定)已嘉善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2306­330421­04­01­621013 批准建
设,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非财政性资金)及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嘉善县
长城房地产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嘉善县长城房地产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
评估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高铁新城商住综合体项目(暂定)住宅景观
绿化工程(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200000 万元,工程概算 122000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
122000 万元,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9.817671 万平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0.564197 万平
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9.253474 万平方米,建设地点:嘉善县罗星街道亭桥村,嘉善大道以西,
科技大道以北。
2.2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高铁新城商住综合体项目(暂定)住宅室外景观、绿化、给排水
等,详见工程量清单,招标标准预算价942.4388 万元。
2.3 施工总工期:示范区75 个日历天 ,剩余区域120 个日历天。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 是
□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 2.6.1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 2.6.2 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
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 3.1 具备/资质;(对应资质应在“ 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 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
于“合格”状态)
□ 3.2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
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3.3 自以来□ 承接过□ 完成过/业绩;
3.4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牵头人及分工责任,联合体牵头
人及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 家,并符合投标人须知相应条款内容要求;
☑3.5 投标人须是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 3.6 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
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职称: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
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职称证书无法体现园林绿化相关专业的,须同时提供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学历证
书)),□ 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
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
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
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3­01­01 以来□ 承接过☑完成过一个以施工负责人身份完成的单项合同
金额 400 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施工业绩;注:①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竣工验收资料(竣工验
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等)及合同,以上材料缺一不可。②业绩时间(指竣工验收日期,竣工
验收备案时间不作为评审依据)、园林绿化造价金额、人员身份解释顺序为竣工验收资料(竣工
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等)、合同;③如上述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体现竣工验收时
间或园林绿化造价金额的,须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竣工验收资料。其他相关的竣工验收资料,仅
指竣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等。如上述材料均无
法证明施工负责人身份的,须提供业绩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佐证材料。④总承包项目范围内的园
林绿化工程符合上述业绩要求标准且总承包单位自行实施的予以认可,除上述材料外还须同时提
供建设单位出具的加盖公章的园林绿化工程未分包证明,否则不予认可;⑤该业绩为总承包分包
的专业分包工程的,分包工程业绩经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采集录入的,且符合
招标业绩条件要求的予以认可,除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项
目信息网页截图,否则不予认可;⑥如提供园林绿化的工程总承包业绩的,园林绿化金额按其园
林绿化的工程(建筑安装工程费及设备购置费)金额确定业绩;
☑3.8(1)如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及成员单位均须拟派一名项目负责人,且满足上述招标公告
3.7 的要求(其中项目负责人业绩联合体任意一方的项目负责人满足即可).(2)拟派项目负责
人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出具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后至投标截止期前,须为社保部门盖章的
参保证明复印件,或者经由社保系统自助拉取的参保证明,且缴费证明材料所示单位须是投标人
(或其分支机构)。
(三)其他:
☑3.9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
少于1个;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
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
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4­01­01 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
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5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6(1)上述 3.10­3.14 条内容无需提供网页截图或证明,只需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提供
“ 投标承诺书” 即可。(2) 本项目为园林绿化工程,因系统原因不能删减固定条款,故特此明确上
述3.15条款不作要求。
4.招投标方式
4.1 公开招标。
4.2☑采用评定分离,□ 不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浙 里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数 字 化 招 标 交 易 系 统 ( 嘉 善 ) ( 网 址
http://ggzy.jxszwsjb.jiaxing.gov.cn/ZLJSTPBidder/memberLogin) 。
5.2 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嘉善)(网址
http://ggzy.jxszwsjb.jiaxing.gov.cn/ZLJSTPBidder/memberLogin)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08­25 15:30,电子招标投标交易
平台:
浙 里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数 字 化 招 标 交 易 系 统 ( 嘉 善 ) ( 网 址
http://ggzy.jxszwsjb.jiaxing.gov.cn/ZLJSTPBidder/memberLogin) 。
7.联系方式
8.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嘉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573­89115735
2026­07­31
招 标
人:
嘉善县长城房地产有限公

招标代理机
构:
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
估有限公司

址:
嘉善县大云镇创业路 566
号科创园二期1 号楼
地址: 嘉善县阳光东路 185 号
善商大厦1 号(东)楼
21 层
联 系
人:
王先生 联系人: 张小一

话:
0573­84027716 电话: 0573­84973399

箱:
/ 邮箱: /
行政监督部门: 嘉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第一章招标公告
高铁新城商住综合体项目(暂定)住宅景观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高铁新城商住综合体项目(暂定)已嘉善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2306­330421­04­01­621013 批准建
设,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非财政性资金)及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嘉善县
长城房地产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嘉善县长城房地产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
评估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高铁新城商住综合体项目(暂定)住宅景观
绿化工程(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200000 万元,工程概算 122000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
122000 万元,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9.817671 万平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0.564197 万平
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9.253474 万平方米,建设地点:嘉善县罗星街道亭桥村,嘉善大道以西,
科技大道以北。
2.2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高铁新城商住综合体项目(暂定)住宅室外景观、绿化、给排水
等,详见工程量清单,招标标准预算价942.4388 万元。
2.3 施工总工期:示范区75 个日历天 ,剩余区域120 个日历天。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 是
□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 2.6.1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 2.6.2 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
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 3.1 具备/资质;(对应资质应在“ 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 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
于“合格”状态)
□ 3.2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
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3.3 自以来□ 承接过□ 完成过/业绩;
3.4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牵头人及分工责任,联合体牵头
人及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 家,并符合投标人须知相应条款内容要求;
☑3.5 投标人须是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 3.6 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
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职称: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
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职称证书无法体现园林绿化相关专业的,须同时提供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学历证
书)),□ 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
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
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
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3­01­01 以来□ 承接过☑完成过一个以施工负责人身份完成的单项合同
金额 400 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施工业绩;注:①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竣工验收资料(竣工验
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等)及合同,以上材料缺一不可。②业绩时间(指竣工验收日期,竣工
验收备案时间不作为评审依据)、园林绿化造价金额、人员身份解释顺序为竣工验收资料(竣工
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等)、合同;③如上述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体现竣工验收时
间或园林绿化造价金额的,须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竣工验收资料。其他相关的竣工验收资料,仅
指竣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等。如上述材料均无
法证明施工负责人身份的,须提供业绩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佐证材料。④总承包项目范围内的园
林绿化工程符合上述业绩要求标准且总承包单位自行实施的予以认可,除上述材料外还须同时提
供建设单位出具的加盖公章的园林绿化工程未分包证明,否则不予认可;⑤该业绩为总承包分包
的专业分包工程的,分包工程业绩经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采集录入的,且符合
招标业绩条件要求的予以认可,除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项
目信息网页截图,否则不予认可;⑥如提供园林绿化的工程总承包业绩的,园林绿化金额按其园
林绿化的工程(建筑安装工程费及设备购置费)金额确定业绩;
☑3.8(1)如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及成员单位均须拟派一名项目负责人,且满足上述招标公告
3.7 的要求(其中项目负责人业绩联合体任意一方的项目负责人满足即可).(2)拟派项目负责
人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出具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后至投标截止期前,须为社保部门盖章的
参保证明复印件,或者经由社保系统自助拉取的参保证明,且缴费证明材料所示单位须是投标人
(或其分支机构)。
(三)其他:
☑3.9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
少于1个;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
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
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4­01­01 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
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5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6(1)上述 3.10­3.14 条内容无需提供网页截图或证明,只需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提供
“ 投标承诺书” 即可。(2) 本项目为园林绿化工程,因系统原因不能删减固定条款,故特此明确上
述3.15条款不作要求。
4.招投标方式
4.1 公开招标。
4.2☑采用评定分离,□ 不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浙 里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数 字 化 招 标 交 易 系 统 ( 嘉 善 ) ( 网 址
http://ggzy.jxszwsjb.jiaxing.gov.cn/ZLJSTPBidder/memberLogin) 。
5.2 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嘉善)(网址
http://ggzy.jxszwsjb.jiaxing.gov.cn/ZLJSTPBidder/memberLogin)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08­25 15:30,电子招标投标交易
平台:
浙 里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数 字 化 招 标 交 易 系 统 ( 嘉 善 ) ( 网 址
http://ggzy.jxszwsjb.jiaxing.gov.cn/ZLJSTPBidder/memberLogin) 。
7.联系方式
8.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嘉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573­89115735
2026­07­31
招 标
人:
嘉善县长城房地产有限公

招标代理机
构:
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
估有限公司

址:
嘉善县大云镇创业路 566
号科创园二期1 号楼
地址: 嘉善县阳光东路 185 号
善商大厦1 号(东)楼
21 层
联 系
人:
王先生 联系人: 张小一

话:
0573­84027716 电话: 0573­84973399

箱:
/ 邮箱: /
行政监督部门: 嘉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第一章招标公告
高铁新城商住综合体项目(暂定)住宅景观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高铁新城商住综合体项目(暂定)已嘉善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2306­330421­04­01­621013 批准建
设,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非财政性资金)及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嘉善县
长城房地产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嘉善县长城房地产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
评估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高铁新城商住综合体项目(暂定)住宅景观
绿化工程(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200000 万元,工程概算 122000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
122000 万元,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9.817671 万平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0.564197 万平
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9.253474 万平方米,建设地点:嘉善县罗星街道亭桥村,嘉善大道以西,
科技大道以北。
2.2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高铁新城商住综合体项目(暂定)住宅室外景观、绿化、给排水
等,详见工程量清单,招标标准预算价942.4388 万元。
2.3 施工总工期:示范区75 个日历天 ,剩余区域120 个日历天。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 是
□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 2.6.1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 2.6.2 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
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 3.1 具备/资质;(对应资质应在“ 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 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
于“合格”状态)
□ 3.2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
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3.3 自以来□ 承接过□ 完成过/业绩;
3.4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牵头人及分工责任,联合体牵头
人及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 家,并符合投标人须知相应条款内容要求;
☑3.5 投标人须是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 3.6 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
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职称: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
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职称证书无法体现园林绿化相关专业的,须同时提供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学历证
书)),□ 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
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
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
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3­01­01 以来□ 承接过☑完成过一个以施工负责人身份完成的单项合同
金额 400 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施工业绩;注:①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竣工验收资料(竣工验
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等)及合同,以上材料缺一不可。②业绩时间(指竣工验收日期,竣工
验收备案时间不作为评审依据)、园林绿化造价金额、人员身份解释顺序为竣工验收资料(竣工
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等)、合同;③如上述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体现竣工验收时
间或园林绿化造价金额的,须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竣工验收资料。其他相关的竣工验收资料,仅
指竣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等。如上述材料均无
法证明施工负责人身份的,须提供业绩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佐证材料。④总承包项目范围内的园
林绿化工程符合上述业绩要求标准且总承包单位自行实施的予以认可,除上述材料外还须同时提
供建设单位出具的加盖公章的园林绿化工程未分包证明,否则不予认可;⑤该业绩为总承包分包
的专业分包工程的,分包工程业绩经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采集录入的,且符合
招标业绩条件要求的予以认可,除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项
目信息网页截图,否则不予认可;⑥如提供园林绿化的工程总承包业绩的,园林绿化金额按其园
林绿化的工程(建筑安装工程费及设备购置费)金额确定业绩;
☑3.8(1)如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及成员单位均须拟派一名项目负责人,且满足上述招标公告
3.7 的要求(其中项目负责人业绩联合体任意一方的项目负责人满足即可).(2)拟派项目负责
人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出具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后至投标截止期前,须为社保部门盖章的
参保证明复印件,或者经由社保系统自助拉取的参保证明,且缴费证明材料所示单位须是投标人
(或其分支机构)。
(三)其他:
☑3.9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
少于1个;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
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
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4­01­01 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
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5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6(1)上述 3.10­3.14 条内容无需提供网页截图或证明,只需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提供
“ 投标承诺书” 即可。(2) 本项目为园林绿化工程,因系统原因不能删减固定条款,故特此明确上
述3.15条款不作要求。
4.招投标方式
4.1 公开招标。
4.2☑采用评定分离,□ 不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浙 里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数 字 化 招 标 交 易 系 统 ( 嘉 善 ) ( 网 址
http://ggzy.jxszwsjb.jiaxing.gov.cn/ZLJSTPBidder/memberLogin) 。
5.2 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嘉善)(网址
http://ggzy.jxszwsjb.jiaxing.gov.cn/ZLJSTPBidder/memberLogin)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08­25 15:30,电子招标投标交易
平台:
浙 里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数 字 化 招 标 交 易 系 统 ( 嘉 善 ) ( 网 址
http://ggzy.jxszwsjb.jiaxing.gov.cn/ZLJSTPBidder/memberLogin) 。
7.联系方式
8.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嘉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573­89115735
2026­07­31
招 标
人:
嘉善县长城房地产有限公

招标代理机
构:
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
估有限公司

址:
嘉善县大云镇创业路 566
号科创园二期1 号楼
地址: 嘉善县阳光东路 185 号
善商大厦1 号(东)楼
21 层
联 系
人:
王先生 联系人: 张小一

话:
0573­84027716 电话: 0573­84973399

箱:
/ 邮箱: /
行政监督部门: 嘉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第一章招标公告
高铁新城商住综合体项目(暂定)住宅景观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高铁新城商住综合体项目(暂定)已嘉善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2306­330421­04­01­621013 批准建
设,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非财政性资金)及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嘉善县
长城房地产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嘉善县长城房地产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
评估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高铁新城商住综合体项目(暂定)住宅景观
绿化工程(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200000 万元,工程概算 122000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
122000 万元,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9.817671 万平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0.564197 万平
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9.253474 万平方米,建设地点:嘉善县罗星街道亭桥村,嘉善大道以西,
科技大道以北。
2.2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高铁新城商住综合体项目(暂定)住宅室外景观、绿化、给排水
等,详见工程量清单,招标标准预算价942.4388 万元。
2.3 施工总工期:示范区75 个日历天 ,剩余区域120 个日历天。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 是
□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 2.6.1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 2.6.2 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
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 3.1 具备/资质;(对应资质应在“ 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 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
于“合格”状态)
□ 3.2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
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3.3 自以来□ 承接过□ 完成过/业绩;
3.4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牵头人及分工责任,联合体牵头
人及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 家,并符合投标人须知相应条款内容要求;
☑3.5 投标人须是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 3.6 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
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职称: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
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职称证书无法体现园林绿化相关专业的,须同时提供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学历证
书)),□ 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
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
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
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3­01­01 以来□ 承接过☑完成过一个以施工负责人身份完成的单项合同
金额 400 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施工业绩;注:①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竣工验收资料(竣工验
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等)及合同,以上材料缺一不可。②业绩时间(指竣工验收日期,竣工
验收备案时间不作为评审依据)、园林绿化造价金额、人员身份解释顺序为竣工验收资料(竣工
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等)、合同;③如上述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体现竣工验收时
间或园林绿化造价金额的,须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竣工验收资料。其他相关的竣工验收资料,仅
指竣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等。如上述材料均无
法证明施工负责人身份的,须提供业绩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佐证材料。④总承包项目范围内的园
林绿化工程符合上述业绩要求标准且总承包单位自行实施的予以认可,除上述材料外还须同时提
供建设单位出具的加盖公章的园林绿化工程未分包证明,否则不予认可;⑤该业绩为总承包分包
的专业分包工程的,分包工程业绩经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采集录入的,且符合
招标业绩条件要求的予以认可,除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项
目信息网页截图,否则不予认可;⑥如提供园林绿化的工程总承包业绩的,园林绿化金额按其园
林绿化的工程(建筑安装工程费及设备购置费)金额确定业绩;
☑3.8(1)如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及成员单位均须拟派一名项目负责人,且满足上述招标公告
3.7 的要求(其中项目负责人业绩联合体任意一方的项目负责人满足即可).(2)拟派项目负责
人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出具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后至投标截止期前,须为社保部门盖章的
参保证明复印件,或者经由社保系统自助拉取的参保证明,且缴费证明材料所示单位须是投标人
(或其分支机构)。
(三)其他:
☑3.9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
少于1个;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
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
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4­01­01 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
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5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6(1)上述 3.10­3.14 条内容无需提供网页截图或证明,只需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提供
“ 投标承诺书” 即可。(2) 本项目为园林绿化工程,因系统原因不能删减固定条款,故特此明确上
述3.15条款不作要求。
4.招投标方式
4.1 公开招标。
4.2☑采用评定分离,□ 不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浙 里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数 字 化 招 标 交 易 系 统 ( 嘉 善 ) ( 网 址
http://ggzy.jxszwsjb.jiaxing.gov.cn/ZLJSTPBidder/memberLogin) 。
5.2 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嘉善)(网址
http://ggzy.jxszwsjb.jiaxing.gov.cn/ZLJSTPBidder/memberLogin)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08­25 15:30,电子招标投标交易
平台:
浙 里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数 字 化 招 标 交 易 系 统 ( 嘉 善 ) ( 网 址
http://ggzy.jxszwsjb.jiaxing.gov.cn/ZLJSTPBidder/memberLogin) 。
7.联系方式
8.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嘉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573­89115735
2026­07­31
招 标
人:
嘉善县长城房地产有限公

招标代理机
构:
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
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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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善县大云镇创业路 566
号科创园二期1 号楼
地址: 嘉善县阳光东路 185 号
善商大厦1 号(东)楼
21 层
联 系
人:
王先生 联系人: 张小一

话:
0573­84027716 电话: 0573­84973399

箱:
/ 邮箱: /
行政监督部门: 嘉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第一章招标公告
高铁新城商住综合体项目(暂定)住宅景观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高铁新城商住综合体项目(暂定)已嘉善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2306­330421­04­01­621013 批准建
设,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非财政性资金)及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嘉善县
长城房地产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嘉善县长城房地产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
评估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高铁新城商住综合体项目(暂定)住宅景观
绿化工程(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200000 万元,工程概算 122000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
122000 万元,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9.817671 万平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0.564197 万平
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9.253474 万平方米,建设地点:嘉善县罗星街道亭桥村,嘉善大道以西,
科技大道以北。
2.2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高铁新城商住综合体项目(暂定)住宅室外景观、绿化、给排水
等,详见工程量清单,招标标准预算价942.4388 万元。
2.3 施工总工期:示范区75 个日历天 ,剩余区域120 个日历天。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 是
□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 2.6.1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 2.6.2 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
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 3.1 具备/资质;(对应资质应在“ 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 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
于“合格”状态)
□ 3.2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
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3.3 自以来□ 承接过□ 完成过/业绩;
3.4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牵头人及分工责任,联合体牵头
人及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 家,并符合投标人须知相应条款内容要求;
☑3.5 投标人须是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 3.6 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
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职称: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
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职称证书无法体现园林绿化相关专业的,须同时提供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学历证
书)),□ 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
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
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
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3­01­01 以来□ 承接过☑完成过一个以施工负责人身份完成的单项合同
金额 400 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施工业绩;注:①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竣工验收资料(竣工验
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等)及合同,以上材料缺一不可。②业绩时间(指竣工验收日期,竣工
验收备案时间不作为评审依据)、园林绿化造价金额、人员身份解释顺序为竣工验收资料(竣工
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等)、合同;③如上述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体现竣工验收时
间或园林绿化造价金额的,须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竣工验收资料。其他相关的竣工验收资料,仅
指竣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等。如上述材料均无
法证明施工负责人身份的,须提供业绩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佐证材料。④总承包项目范围内的园
林绿化工程符合上述业绩要求标准且总承包单位自行实施的予以认可,除上述材料外还须同时提
供建设单位出具的加盖公章的园林绿化工程未分包证明,否则不予认可;⑤该业绩为总承包分包
的专业分包工程的,分包工程业绩经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采集录入的,且符合
招标业绩条件要求的予以认可,除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项
目信息网页截图,否则不予认可;⑥如提供园林绿化的工程总承包业绩的,园林绿化金额按其园
林绿化的工程(建筑安装工程费及设备购置费)金额确定业绩;
☑3.8(1)如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及成员单位均须拟派一名项目负责人,且满足上述招标公告
3.7 的要求(其中项目负责人业绩联合体任意一方的项目负责人满足即可).(2)拟派项目负责
人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出具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后至投标截止期前,须为社保部门盖章的
参保证明复印件,或者经由社保系统自助拉取的参保证明,且缴费证明材料所示单位须是投标人
(或其分支机构)。
(三)其他:
☑3.9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
少于1个;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
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
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4­01­01 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
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5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6(1)上述 3.10­3.14 条内容无需提供网页截图或证明,只需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提供
“ 投标承诺书” 即可。(2) 本项目为园林绿化工程,因系统原因不能删减固定条款,故特此明确上
述3.15条款不作要求。
4.招投标方式
4.1 公开招标。
4.2☑采用评定分离,□ 不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浙 里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数 字 化 招 标 交 易 系 统 ( 嘉 善 ) ( 网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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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嘉善)(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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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08­25 15:30,电子招标投标交易
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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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联系方式
8.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嘉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573­89115735
2026­07­31
招 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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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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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科创园二期1 号楼
地址: 嘉善县阳光东路 185 号
善商大厦1 号(东)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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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先生 联系人: 张小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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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3­84027716 电话: 0573­84973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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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督部门: 嘉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第一章招标公告
高铁新城商住综合体项目(暂定)住宅景观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高铁新城商住综合体项目(暂定)已嘉善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2306­330421­04­01­621013 批准建
设,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非财政性资金)及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嘉善县
长城房地产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嘉善县长城房地产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
评估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高铁新城商住综合体项目(暂定)住宅景观
绿化工程(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200000 万元,工程概算 122000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
122000 万元,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9.817671 万平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0.564197 万平
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9.253474 万平方米,建设地点:嘉善县罗星街道亭桥村,嘉善大道以西,
科技大道以北。
2.2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高铁新城商住综合体项目(暂定)住宅室外景观、绿化、给排水
等,详见工程量清单,招标标准预算价942.4388 万元。
2.3 施工总工期:示范区75 个日历天 ,剩余区域120 个日历天。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 是
□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 2.6.1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 2.6.2 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
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 3.1 具备/资质;(对应资质应在“ 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 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
于“合格”状态)
□ 3.2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
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3.3 自以来□ 承接过□ 完成过/业绩;
3.4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牵头人及分工责任,联合体牵头
人及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 家,并符合投标人须知相应条款内容要求;
☑3.5 投标人须是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 3.6 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
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职称: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
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职称证书无法体现园林绿化相关专业的,须同时提供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学历证
书)),□ 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
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
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
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3­01­01 以来□ 承接过☑完成过一个以施工负责人身份完成的单项合同
金额 400 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施工业绩;注:①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竣工验收资料(竣工验
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等)及合同,以上材料缺一不可。②业绩时间(指竣工验收日期,竣工
验收备案时间不作为评审依据)、园林绿化造价金额、人员身份解释顺序为竣工验收资料(竣工
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等)、合同;③如上述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体现竣工验收时
间或园林绿化造价金额的,须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竣工验收资料。其他相关的竣工验收资料,仅
指竣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等。如上述材料均无
法证明施工负责人身份的,须提供业绩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佐证材料。④总承包项目范围内的园
林绿化工程符合上述业绩要求标准且总承包单位自行实施的予以认可,除上述材料外还须同时提
供建设单位出具的加盖公章的园林绿化工程未分包证明,否则不予认可;⑤该业绩为总承包分包
的专业分包工程的,分包工程业绩经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采集录入的,且符合
招标业绩条件要求的予以认可,除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项
目信息网页截图,否则不予认可;⑥如提供园林绿化的工程总承包业绩的,园林绿化金额按其园
林绿化的工程(建筑安装工程费及设备购置费)金额确定业绩;
☑3.8(1)如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及成员单位均须拟派一名项目负责人,且满足上述招标公告
3.7 的要求(其中项目负责人业绩联合体任意一方的项目负责人满足即可).(2)拟派项目负责
人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出具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后至投标截止期前,须为社保部门盖章的
参保证明复印件,或者经由社保系统自助拉取的参保证明,且缴费证明材料所示单位须是投标人
(或其分支机构)。
(三)其他:
☑3.9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
少于1个;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
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
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4­01­01 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
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5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6(1)上述 3.10­3.14 条内容无需提供网页截图或证明,只需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提供
“ 投标承诺书” 即可。(2) 本项目为园林绿化工程,因系统原因不能删减固定条款,故特此明确上
述3.15条款不作要求。
4.招投标方式
4.1 公开招标。
4.2☑采用评定分离,□ 不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浙 里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数 字 化 招 标 交 易 系 统 ( 嘉 善 ) ( 网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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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嘉善)(网址
http://ggzy.jxszwsjb.jiaxing.gov.cn/ZLJSTPBidder/memberLogin)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08­25 15:30,电子招标投标交易
平台:
浙 里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数 字 化 招 标 交 易 系 统 ( 嘉 善 ) ( 网 址
http://ggzy.jxszwsjb.jiaxing.gov.cn/ZLJSTPBidder/memberLogin) 。
7.联系方式
8.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嘉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573­89115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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