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顺县筱村镇梨垟村浙江省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利用重点村建设项目
公告标题:泰顺县筱村镇梨垟村浙江省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利用重点村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正文
内容来自官方公开页面|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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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顺县筱村镇梨垟村浙江省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利用重点村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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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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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4-330329-04-01-29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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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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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顺县筱村镇梨垟村浙江省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利用重点村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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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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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300000090003416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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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督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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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顺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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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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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7-67568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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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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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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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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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31 11: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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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工程名称 泰顺县筱村镇梨垟村浙江省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利用重点村建
设项目 标段名称 泰顺县筱村镇梨垟村浙江省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利用
重点村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泰顺县筱村镇梨垟村浙江省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利用重点村建设项目 已经 泰顺县
发展和改革局 以 泰顺县筱村镇梨垟村浙江省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利用重点村建设项目
,泰发改审字[2026]66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性资金;其他资金 ,出资比例为 财政
性资金比例:86.67%;其他资金比例:13.33% ,项目业主为 泰顺县筱村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为
泰顺县筱村镇人民政府 ,委托代理机构为 温州久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泰顺县筱村镇梨垟村浙江省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利用重点村建设
项目 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750.0000 万元,工程概算 750.0000 万元,其中建安工
程造价 644.6000 万元,建设规模: 主要对翁山书院(外翰第,为泰顺县第八批县级文物保护
单位),高山颇养院(家风馆及水塘后传统建筑(两幢的损坏部分进行顶瓦修补约1600平方米,
墙体加国约1600平方米,构建修复约40个对风貌不协调建筑进行整治,立面面积约1200平方米
修复与改造约300平方米。同步开展地方志、人物志及革命史料编研服务,挖掘翁山文脉,传
承历史文化。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建设地点: 泰顺县梨垟村 。
2.2 招标范围: 主要对翁山书院(外翰第,为泰顺县第八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高山颇
养院(家风馆及水塘后传统建筑(两幢的损坏部分进行顶瓦修补约1600平方米,墙体加国约1600
平方米,构建修复约40个对风貌不协调建筑进行整治,立面面积约1200平方米修复与改造约
300平方米。同步开展地方志、人物志及革命史料编研服务,挖掘翁山文脉,传承历史文化。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其中,□建筑面积 ㎡。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
价 590.9327 万元。
2.3 施工工期: 240 日历天。备注: / 。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 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
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具备 ①和②资质的企业,或由具备①和②资质的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①古建筑工
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②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资质及以上 资质; (对应资质应在“浙江
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
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 自 年 月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
3.4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若接受联合体投标,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2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个;
(2)应以 承担古建筑工程施工任务的联合体 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联合体各方应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各方职责分工。
(4)拟派项目主要成员的委派要求:
(5) 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要求
□3.5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3.6 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 建造师执业资格
(□职称: ),☑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
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
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
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
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项目负责人更换的,更换后该人员不得以项目负责人身份
参与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年 月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
☑3.8 项目需分别配备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
造师执业资格)、责任工程师(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从业范
围:古建筑))。非联合体投标的,持上述证书人员可一人兼任两岗;联合体投标的,则项目
负责人、责任工程师须分别由对应施工分工的联合体成员单位指派 。
(三)其他:
☑3.9 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人
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不少于 1 人;
3.10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
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
单的信息为准);
3.11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3年08月24日 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2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
单;
3.14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
(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5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6 自2023年08月24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行政处罚决定书生效日期或事故调查报告
批复日期或质量问题认定文件签发日期任一在此期间),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
下列情形之一:1. 因工程质量问题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授权的专项调
查机构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理决定,且该问题已被上述部门或机构在正式文件中明确界
定为重大质量问题(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质量问题认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专项调查报
告》等),认定表述包括“重大质量问题”“严重质量缺陷”“结构性安全风险”等同类术语
;2. 因工程生产安全事故被应急管理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授权的
事故调查机构依法认定负主要责任(含直接责任、管理责任或领导责任),且事故等级为较大
及以上(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指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10人以
上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投标人自2023年08月24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因骗取
中标受到行政处罚、司法判决,且无任何骗取中标的失信行为 。
4. 招投标方式
3
4.1 公开招标。
4.2 ☑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补充、答疑及澄清文件均通过“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
平台”(https://ztb.zj.gov.cn/)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5.2 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https://ztb.zj.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2026年07月31日 ~ 2026年08月24日 。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08-24 09:00:00 ,电子招
标投标交易平台:“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 。
□6.2 (投标文件需递交的其他内容,如纸质投标文件、样品等,递交的地点、方式、要
求等)。
7. 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 泰顺县住建局
地 址: 温州市泰顺县罗阳镇新城大道117号
邮政编码: 325500
电 话: 0577-67568923
投诉受理部门: 泰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温州市泰顺县罗阳镇新城大道117号
邮政编码: 325500
电 话: 0577-67568923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泰顺县筱村镇人民政府
地 址: 浙江省/温州市/泰顺县筱村镇枫林村望楼亭1号
联 系 人: 黄先生
电 话: 0577-59298059
邮 箱: /
招标代理机构: 温州久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浙江省/温州市/泰顺县罗阳镇新城商贸城903室
联 系 人: 陶女士
电 话: 0577-55952543
邮 箱: /
2026年0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