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招标

山口镇大安石雕产业园区五、六号地块厂房项目

公告标题:山口镇大安石雕产业园区五、六号地块厂房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7-31
交易地区青田县
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605-331121-04-01-516958
招标人青田经济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金额 2,109.42 万元
截止时间2026-08-26

公告正文

内容来自官方公开页面
<span id="litPosition">信息公开招标公告</span>
项目名称:
山口镇大安石雕产业园区五、六号地块厂房项目
项目代码:
2605-331121-04-01-516958
标段(包)名称:
山口镇大安石雕产业园区五、六号地块厂房项目
标段(包)编号:
A3311011160018923001001
行政监督机构:
青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0578-6838291
来源平台:
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点击跳转)
接收时间:
2026-07-31 17:03:12

公告正文

山口镇大安石雕产业园区五、六号地块厂房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山口镇大安石雕产业园区五、六号地块厂房项目 已经青田县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605-331121-04-01-516958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
筹解决 ,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 资金占比100% ,项目业主为 青田经济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青田经济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
为 丽水瓯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山口镇大安石雕产业园区五、六号地块厂房项目 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3003.91 万元,工程概算 总投资3003.91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 2380 万元,建设规模: 项目总用地面积 3462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7481.10平方米,在厂区内拟建1#厂房和1个门卫室共2个单体。
建设地点:青田县山口镇大安村。
2.2招标范围:主要包括 1#厂房、门卫室的土建、安装及附 属工程建设。( 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21094241 元(其中暂
估价:868636.07 元;暂估价(包括税金): 946813.32 元;暂列金额: 921548.31 元;暂列金额(包括 税金): 1004487.66元 ;(暂估价(包括
税金)、暂列金额(包括税金)不下浮) 。
2.3施工总工期:365日历天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 建筑工程 施工总承包 叁级及以上 资质;对应资质应在 “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
核合格证书;
□3.3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 业绩;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5 / ;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建筑工程专业贰级 及以上注册 建造师执业资格(□职称: / ),并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
已录入;☑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
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项目负责人更换的,更换后该人员不得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与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年/月/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 业绩;
☑3.8 项目负责人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未处于锁定状态 。
(三)其他:
☑3.9 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本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配备人数不少于2人(其中1人为机械类(C
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
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3年07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或信用 中国”为准);
3.13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5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6 / 。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4.2☑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上发布。
5.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6 年07月31 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 年08月26日09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青田县瓯南街道百悦城 5幢(华侨总部经济大楼
)12楼1206招投标中心开标室(二) ;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青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青田县鹤城街道鹤城东路 285号
邮政编码: 323900 电话:0578-6838291
投诉受理部门:青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青田县鹤城街道鹤城东路 285号
邮政编码: 323900 电话:0578-6838291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青田经济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丽水瓯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青田县油竹街道青创大厦 地 址: 青田县鹤城街道彩石巷 2幢1单元101室
联系人: 徐洪 联系人: 徐阳倩
电 话: 13567612205 电 话: 0578-6608289
邮 箱: / 邮 箱: 478210988 @qq.com
发布时间: 2026 年 7 月 31 日
山口镇大安石雕产业园区五、六号地块厂房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山口镇大安石雕产业园区五、六号地块厂房项目 已经青田县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605-331121-04-01-516958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
筹解决 ,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 资金占比100% ,项目业主为 青田经济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青田经济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
为 丽水瓯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山口镇大安石雕产业园区五、六号地块厂房项目 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3003.91 万元,工程概算 总投资3003.91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 2380 万元,建设规模: 项目总用地面积 3462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7481.10平方米,在厂区内拟建1#厂房和1个门卫室共2个单体。
建设地点:青田县山口镇大安村。
2.2招标范围:主要包括 1#厂房、门卫室的土建、安装及附 属工程建设。( 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21094241 元(其中暂
估价:868636.07 元;暂估价(包括税金): 946813.32 元;暂列金额: 921548.31 元;暂列金额(包括 税金): 1004487.66元 ;(暂估价(包括
税金)、暂列金额(包括税金)不下浮) 。
2.3施工总工期:365日历天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 建筑工程 施工总承包 叁级及以上 资质;对应资质应在 “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
核合格证书;
□3.3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 业绩;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5 / ;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建筑工程专业贰级 及以上注册 建造师执业资格(□职称: / ),并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
已录入;☑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
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项目负责人更换的,更换后该人员不得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与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年/月/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 业绩;
☑3.8 项目负责人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未处于锁定状态 。
(三)其他:
☑3.9 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本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配备人数不少于2人(其中1人为机械类(C
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
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3年07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或信用 中国”为准);
3.13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5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6 / 。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4.2☑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上发布。
5.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6 年07月31 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 年08月26日09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青田县瓯南街道百悦城 5幢(华侨总部经济大楼
)12楼1206招投标中心开标室(二) ;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青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青田县鹤城街道鹤城东路 285号
邮政编码: 323900 电话:0578-6838291
投诉受理部门:青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青田县鹤城街道鹤城东路 285号
邮政编码: 323900 电话:0578-6838291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青田经济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丽水瓯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青田县油竹街道青创大厦 地 址: 青田县鹤城街道彩石巷 2幢1单元101室
联系人: 徐洪 联系人: 徐阳倩
电 话: 13567612205 电 话: 0578-6608289
邮 箱: / 邮 箱: 478210988 @qq.com
发布时间: 2026 年 7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