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公示
运河东岸景观带(电厂河-康桥路)
公告标题:运河东岸景观带(电厂河-康桥路)管理用房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日期2026-07-07
交易地区杭州市
公告类型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2020-330105-78-01-104933
招标人杭州市运河综合保护开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第一候选人浙江金誉建设有限公司
候选金额
556.52 万元
公告正文
内容来自官方公开页面|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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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河东岸景观带(电厂河-康桥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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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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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330105-78-01-104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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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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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杭州市运河综合保护开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盛运巷1号盛运文创中心A幢9-14层
联系人:杨杰
电话:0571-87019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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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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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豪成服务业大厦801室
联系人:徐璐瑶
电话:18869980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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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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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河东岸景观带(电厂河-康桥路)管理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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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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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300000090001662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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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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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 自2023年01月01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400万元及以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项目施工任务(若项目为联合体方式承接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证明投标人完成其中的施工内容)业绩;_____
3.4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若接受联合体投标,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_____个;
(2)应以_____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联合体各方应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各方职责分工。
(4)拟派项目主要成员的委派要求:_____
(5)_____
□3.5 _____;
□3.6 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职称:_____),√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项目负责人更换的,更换后该人员不得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与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_____以来□承接过/□完成过_____业绩;_____
□3.8 _____。
(三)其他:
√3.9 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
3.10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1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3年02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2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14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5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6 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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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标候选人排序 | 投标人 | 投标报价 | 工期(或服务期、交货期) | 质量承诺 | 项目负责人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 ||
| 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个人业绩 | ||||||
| 1 | 浙江金誉建设有限公司 | 5,565,153.42元 | 240天 | 合格 | 陈卫清 | 建造师 ;浙1332018202004775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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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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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的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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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决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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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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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芹江建设有限公司;浙江秀水环保有限公司;浙江金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桐庐凯达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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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业绩证明
招标文件10.1的(1)资格审查内容: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业绩条件,否决;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业绩证明
招标文件10.1的(1)资格审查内容: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业绩条件,否决;未按招标文件提供业绩证明
招标文件10.1的(1)资格审查内容: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业绩条件,否决投标;技术标文件超过10页
根据投标文件10.1否决投标的情形,(3)第7小点:投标文件超过10页的(为包含封面、扉页、目录、正文等内容的技术标文件总页数,以PDF文件显示的总页数为准),该投标单位技术标文件超过10页,废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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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招标文件约定应公示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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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起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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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7至2026-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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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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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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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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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7 09: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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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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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评标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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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督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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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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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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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1-89587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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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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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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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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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7 16: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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